最近一兩年來,豬肉成了社會關注的一個焦點。豬肉是我們需求量最大的一種肉類,很多家庭的廚房每天都離不了。在2019年年初時,多數地方豬肉價格在每斤10元出頭,還有不到10塊錢的。但2019年下半年開始,就開始一路飆升,最高時曾達到每斤35元左右。到現在即便便宜了不少,每斤也還在25元以上。為了吃到便宜豬肉,很多人都一直關注著價格,看什麼時候降了,趕快去買一些。
不過在農村,有一些農民卻並不怎麼關心豬肉價格,因為他們自己養豬。過去農村人自己養豬的很多,在自家院子裡建的都有豬圈。但現在農村興起了外出打工,有的人家裡常年就沒人,養豬的沒有以前多了,不過每個村子裡都還有幾戶。像筆者老家村子,以往十戶人有五六戶,家裡都養豬,現在大概只有一兩戶了。
現在豬肉價格不斷上漲,家裡自己養豬的又能省下一筆錢了。農村人自己養豬,一般都是到年底該過年了,就宰殺一頭兩頭,自己吃肉,也給親戚朋友分一些。有的人養豬多,還有多餘的豬肉,就拿到集市上去賣,多少賺一點錢。
像這樣自家院子裡養的豬,在農村是很受歡迎的,大家都覺得比市場買的肉更放心,因為專門的養豬場養的豬,很多都會添加激素,而自家養的,不用擔心這個問題。因此,很多村子裡快到年底時,自家養豬的有殺年豬的,大家都願意買。
但是,最近筆者看到有人說,農民自己宰殺年豬,屬於違法行為,要被罰款,這是真的嗎?筆者查詢了相關的資料,真的發現之前有農民自己殺豬,結果被罰款的案例。
去年春節前,貴州省鳳岡縣王寨鎮農民安某,從另一個農民家裡買了一頭生豬,並當場宰殺後到集市上售賣。結果就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現場有豬肉43.1公斤,豬血1公斤,豬肝1.5公斤,豬大腸3.5公斤。經過調查後,安某被處以沒收未出售的生豬產品49.1公斤、沒收屠宰工具4把、罰沒款共計19158.6元的行政處罰。其他的相關案例還有一些,就不一一列舉了。
為啥農民殺豬賣肉,就屬違規要被罰款呢?原來是這樣的,對於生豬屠宰,國家有明確的要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 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也就是說,農民殺豬賣肉,必須在定點單位進行屠宰,還要進行檢驗檢疫。顯然安某並不符合要求,因此就被處罰了。
不過,並不是說所有情況下,農民私自殺年豬都會被罰,如果僅僅是自己吃肉、給親朋好友免費贈送,那就可以自己殺豬。《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可以不用經過檢驗檢疫,不需要送到定點屠宰場。但需要注意的是,這隻適用於「自在宰自食」,一旦涉及到銷售,無論賣出去了多少,無論賣給誰,私自屠宰、銷售就不合法。
我們平時買肉,有時候會發現肉皮上有一個鋼印或者藍色的章,這就是檢疫檢驗驗訖印章,是經過正規屠宰、檢驗檢疫的豬肉,可以放心銷售、購買。自己宰殺的,是不可能有這樣個章的,只能自己吃。
現在年底將至,農村人又快到了殺年豬的時候了,家裡養豬的一定要注意這個規定,千萬不要隨意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