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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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
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貫徹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全面實施教師資格認定製度,根據《遼寧教育學院關於2020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遼教院發〔2020〕3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大連市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特別提示
大連市教育局負責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負責駐連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應屆畢業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各區市縣及先導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戶籍或居住在本轄區內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受疫情影響,將原定2020年春季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秋季認定工作合併開展,並適當延長網報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理解公告,並下載使用本公告附件資料。
認定工作流程: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審核——查詢認定結果—制證發證。
現場確認須申請人親自到場,不受理委託他人代為確認。
請申請人務必下載學習《申請人用戶手冊》,按要求完成網上註冊和認定網報。
如果申請人學歷、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核驗不成功的,請在網上報名時,根據要求上傳有關證件的電子掃描件,並在現場確認環節,主動告知審核老師,並出示有關證件的原件,以備登記後,由後臺人工核驗。否則,視為申請人現場確認不合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在我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無犯罪記錄,可在居住地、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
認定對象
本市戶籍社會人員
在本市居住的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
在本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含戶籍未遷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學生);本市戶籍就讀於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
駐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註:本市是指包含大連市區及所轄縣區市;不受理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學歷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在讀學生認定申請,但申請人現有學歷已經符合申請認定資格種類要求的除外;申請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認定條件
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範學校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範學校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註: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
持港澳臺地區及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申請,其學歷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結論必須為「所獲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視為有效。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對於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考試成績條件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已取得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並通過教師資格面試,考試成績合格(在規定有效期內)。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生(不含國外師範生),申請與所學專業相一致的教師資格,無須提交國考或省考成績合格證明,只要在校期間修完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且完成教育實習,可直接申請認定。
普通話水平
應達到國家語委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的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2003年6月15日後取得的普通話證書有效)。
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疫情防控要求
各認定機構要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及認定場所管理部門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錯時錯峰合理安排時間,安全有效推進認定工作。申請人在體溫檢測後有序進場,務必提供「國務院行程碼」或「遼事通通行碼」,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管理,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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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天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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