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18: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案情介紹
申請人於2018年9月到被執行人公司工作,雙方約定月工資課時費為80月/節,私教對半分成。自2019年7月至今被執行人都未按時發放工資給申請人,經申請人多次向催討也只給部分工資,被執行人還拖欠申請人部分工資未發。申請人迫於無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被執行人於2020年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工資11202元。被執行人到期仍未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協議,申請人於2020年10月15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立案受理後,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報告財產令、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
執行階段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翻閱案件後,了解到這是一起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被執行人是正常的營業狀態,公司裡也有設備。同時,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又在隔壁還開有一家夜宵店,執行法官決定採取晚上入戶查找被執行人,在找到被執行人後,向其說明了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敦促其儘快履行,被執行人明確表示周五之前把錢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履行完畢。執行法官見被執行人履行的態度良好,同意了被執行人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過後,仍未見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執行法官電話聯繫被執行人,但還是一直無法聯繫。
次日,執行法官、法警等執行幹警又一次來到被執行人的公司,向公司員工出示工作證表明身份後,執行幹警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公司的五臺健身跑步機,貼上了法院的封條。下午的上班時間,被執行人就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表明現在不在崇左,下一周會到法院儘快處理。
此時,被執行人約定履行的時間已經又過了一周,執行法官一次又一次的上門查找,被執行人都以各種理由推脫,延緩執行。執行法官當機立斷,電話聯繫上被執行人,要求被執行人周六上午十點準時在公司等候。
周六早上,執行法官犧牲周末休息的時間,來到被執行人的公司後,執行幹警立即將被執行人帶回法院,在坐上警車那一刻,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之下,立即打電話通知其朋友幫忙轉帳,把拖欠員工的工資轉到法院的一案一帳戶中,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鑑於被執行人在收到法院的財產報告令後,未向法院如實申報財產情況,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在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公司的設備後,未經法院同意,私自將封條拆除,違反法律規定,其行為已違法,故法院對該公司做出罰款2000元的司法決定。
下一步崇左市江州區人民法院將加大對惡意欠薪行為的制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勞動爭議案件,依法移送追究拒執罪。
切實解決欠薪問題不僅關係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事後,申請執行人收到法院執行款項後,執行法官收到了申請執行人的感謝信,內容中這樣寫道:感謝您法官同志,貴院堅決、高效有力的執行力度讓一個人民群眾的我真正感受到有法可依,感受到勞動者應有的尊嚴,作為本次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衷心的感謝所有為此次案件付出辛勤勞動的司法工作者,謝謝你們的付出!
供稿 | 張文濤
原標題:《一封來自申請人的感謝信!》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