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被撞身亡,肇事者卻選擇匆忙逃逸。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10月6日,原平市公安局多警聯動,經過15個小時的連續縝密偵查,最終成功破獲「10.6」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2020年10月6日5時30分許,原平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報警稱:在原平市永興南路解放文化中心附近,一清潔馬路的環衛工被車輛撞傷後死亡,肇事人已駕車逃離現場,請求民警快速出警。
接到報警後,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啟動《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查緝預案》,當日值班事故處理民警在大隊長助理寇怡榮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案發現場僅發現遺留有血跡、受害人所用清潔工具,並無其他物證和痕跡。隨後,大隊長助理寇怡榮迅速向大隊長申保華進行詳細匯報。
為及時破獲該逃逸案件,使傷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大隊長申保華立即將情況向原平市副市長 公安局局長孫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楊佔崗等相關領導進行詳細匯報。
接到匯報後,忻州市政府黨組成員 公安局長楊梅喜同志立即做出高度重視,儘快破案的指示,並派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雷同志、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楊佔崗同志帶市局刑事技術 網安 技偵等多部門負責人趕赴原平實地指揮案件的偵破,原平市公安局立即統籌交警、網安、技偵、派出所等多警種組成聯合專案組迅速出擊,並通過各大媒體對外發布懸賞破案線索通告。
根據現場勘查推斷和交通事故發生時間,及對現場周邊視頻的分析、比對,確定肇事車輛系一輛農用四輪車。這個消息讓整個專案組民警們充滿了期待,但遺憾的是只能看見該嫌疑車輛側面位置,加上案發時為凌晨5時30分許,視線不良,視頻錄相模糊,無法識別肇事車輛的號牌和駕駛人,駕駛人圖像也隱隱約約。
通過各部門聯合作戰不懈努力,對周邊商鋪監控進行了一一調取,終於發現了案件線索,明確了偵破方向。專案組民警立即展開偵破工作,以案發現場以南至平地泉村為中心輻射性開展走訪工作,連續走訪事發周邊多個商鋪,走訪群眾50餘戶,對附近摸排幾盡,仍未發現嫌疑車輛。眼看天色已晚,對案件偵破帶來了巨大的困難。功夫不負有心人,突然在走訪平地泉村的民警反饋回說有群眾被民警鍥而不捨的精神所感動,提供了有利線索,聲稱見過該肇事車輛,有可能是本村村民。
得到這一有利證據,滿身疲憊的民警們顧不上休息,準備立即行動著手對該案件肇事逃逸司機進行抓捕時,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趙建軍接到一個電話,電話裡一位叫段某某的聲稱自己是「10.6」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駕駛人,說是要自首,希望寬大處理。
肇事司機段某某於當晚21時許主動投案自首,歷經15小時成功偵破「10.6」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隨後,專案組民警帶領段某某對現場和肇事車輛進行確認,經過民警對現場所有痕跡比對完全吻合,確定該農用四輪車就是肇事嫌疑車,最後,民警將肇事車扣回作進一步勘驗。
目前,該案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被原平交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程序進一步辦理中,等待段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警方溫馨提示:駕車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選擇逃逸。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付出慘痛的代價。來源:原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