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各省/地區都已經相繼公布了2020年一建考試報名公告,其中,有幾個省份公告中明確提出了審核社保信息的具體要求,對應地區考生一定要仔細閱讀!
為了讓考生們避免因報考條件不符而導致這次的成績失效,白白浪費了時間及精力,小弼老師搜集整理了各省明確提出社保審核信息的具體要求:
人事考試機構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學歷學位、 所學專業等信息進行核驗,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報名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失信人員和特殊情況除外)。
全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也將加強考中考後的監督檢查力度, 通過廣西人社基礎信息管理平臺對報考人員社保繳費記錄、單位企業工商註冊等信息進行核驗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信息真實性。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後,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並加強全面管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和打擊不符合報考條件、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省、市兩級考試機構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通過定向核查、隨機抽查、考後覆審、核實舉報、數據比對等形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覆核;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
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報名表等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儘可能方便報考人員。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凡有舉報的,必須及時認真核實;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採取一定方式進行覆核並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覆核,並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 111號)規定條件的人員,並以工程建設類企業或個人名義繳納6個月及以上基本養老保險費,均可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核查報考人員的身份、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人員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並視情況向社會公布,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需要到現場進行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在7月9日至7月23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經考生所在單位審核,籤署同意報考意見井蓋單位公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繳交的社保清單等有關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二樓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地址:海口市美蘭區白龍南路77-1號)。
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部門可依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覆核。
與現工作地相關的山西戶籍或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或社保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2002年後畢業的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履歷表,報考增項專業和免二科的,還需提供已取得的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持外省身份證(身份證號非52開頭)但在貴州省企業從業並由該企業連續交納社保(至少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三險)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連續交納社保證明,方能報考。
(一) 社保繳納年限大於或等於報名條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後資格覆核時,提供社保參保年限證明。
(二) 社保繳納年限小於報名條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考後資格覆核時,除提供社保參保年限證明外,還需提供其他可以證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繫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並籤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覆審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覆核,並由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一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以上就是對社保方面有具體要求的省份了,對應省份地區的考生務必記得看準要求條件,避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影響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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