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11:14:55 來源:市生態環境局 閱讀:
新疆醫科大學第七附屬醫院:
你單位2020年4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及《新疆醫科大學第七附屬醫院醫教綜合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相關材料收悉並受理,現已審理完結。
一、你單位申報情況
(一)你單位自願採取告知承諾方式實施行政審批,並已經知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並能滿足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告知的條件,承諾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義務,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二)你單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申請表(紙質版、電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紙質版、電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刪除不宜公開信息內容的還須提供刪減後的電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單位承諾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在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七道灣南路1986號建設醫教綜合樓項目,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57895m2,新建醫技綜合樓1棟,總建築面積96450m2,床位500張,擴建後總床位940張。配套附屬工程包括新建一臺4噸燃氣鍋爐,擴建一座800m3/d醫療汙水處理站,以及各項生態保護和汙染防治措施進行建設。項目核定煙塵:0.08t/a,二氧化硫0.0415t/a,氮氧化物0.1658t/a,由烏魯木齊市熱力總公司(博洋尚居鍋爐房)減排量2倍替代。
二、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汙染防治措施後,項目建設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減緩和控制。我局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三、建設項目發生重大變動,須另行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並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自批准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四、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投入試運行後按規定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並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
五、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該項目的環境執法現場監察和日常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