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3月31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關於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辦法的通知》,其中,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對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為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
雖然對於藥師們是個好消息,但具體實施情況還需要等日後藥監局和衛健委發文正式落地執行。
在2019年3月20日,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其中第三十一條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這表示,只要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起點則是主管(中)藥師職稱,根據其能力和水平,還可進一步評定為更高級別職稱。
執業藥師是執業資格,由藥監局認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誌)是職務名稱,由衛健委認定。把執業藥師從執業資格跳到職稱上面。這不僅僅是對執業藥師工作和能力的新定義,這也意味著根據藥師職稱的等級劃分,無論是工資待遇還是社會地位都要有明顯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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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提升執業藥師薪資待遇執業藥師評定職稱,這不僅僅是對執業藥師工作和能力的新定義,還意味著未來根據藥師職稱的等級劃分,在未來執業藥師工資待遇有望會有一個明顯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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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執業藥師社會地位將得到提升國家在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和建設方面,絕不只評定職稱這麼簡單,就拿執業藥師來說,一方面要提高執業藥師社會地位,另一方面還要把重點就放在了其專業技能培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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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業招聘更可根據需求擇優聘任對於藥店來說,藥師職稱劃定後,有條件的藥店可根據需求聘任相應專業技術的執業藥師。以醫院為例,醫院醫師等級劃分決定了患者對醫院的選擇性和趨向性,類比到藥店,大大的提升了該藥店在區域裡的核心競爭力,對於提升業績影響巨大。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徵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草案第二次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國衛辦醫函〔2020〕484號),開始向醫藥部門徵求意見。《藥師法》草案在業內流傳,我國實行多年的醫療機構藥師和執業藥師雙軌並行的藥師制度可能發生變化。從基本立法思路來看,我國醫療機構藥師和執業藥師將統一管理,採取「統一考試、分類註冊、分類管理」的做法。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資格證書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發放。但是,非註冊在醫療機構的藥師,全由藥監部門管理。同時,變更到醫療機構執業的藥師須經六個月以上培訓並考核合格,方可辦理變更註冊手續。執業藥師可認定為主管藥師。這樣的政策有利於改變執業藥師的尷尬處境,拓寬就業渠道,也能提升執業藥師的地位與工資待遇。執業藥師職稱評定保障了執業藥師的權利與義務,將自身所掌握的專業知識進行全面應用,真正做到引導大眾用藥安全。
但對於已經拿到證書的夥伴也不必心急,證書到手如果政策落實下來,相信對於大家的就業地位和工資待遇都有更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