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安委〔2020〕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內安委〔2020〕10號)要求,結合我區人防工作實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並經27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摘錄)
為加強全區人防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內安委〔2020〕10號)要求,結合我區人防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完善和落實人防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落實人防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聯合協同工作機制,推動科技創新應用,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安全管理信息化能力,建立人防安全管理工作長效機制。通過三年時間,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持續保持人防工程建設「零事故」責任等級,全面提升履行人民防空「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職能使命的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學習宣傳,明確職能職責
1.嚴密組織專題學習教育。組織集中觀看「生命重於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認真學習領會安全發展、嚴守底線、強化責任、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夯實基礎、嚴抓落實等重要內容。每年安排不少於1次安全生產專題學習,通過學習理論、聽報告、談體會、參觀安全生產主題展覽、赴生產經營單位實地走訪調研等多種形式,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的理解,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增強人防高質量發展信心和決心。
2.健全人防系統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釐清人防系統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明確行業安全監管職責,細化履職行為規範,推動安全監管規範化、標準化。
3.落實在建人防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加強在建人防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深入推進人防工程建設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嚴格落實質量安全管理「五方主體責任」,健全以施工總承包單位負總責,建設、監理、勘察、設計、設備安裝及其他有關單位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
4.完善人防防護設備生產安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突出對人防防護設備企業生產安裝安全管理制度機制建設,從制度機制落實上推動解決問題;落實人防防護設備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企業生產安裝檢查及警示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風險意識;建立以風險管控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健全企業自查自糾的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合理布置設備企業各區功能,完善相關安全設施。
(二)強化人防工程全周期管理
1.強化在建人防工程施工領域隱患治理。工程主管部門要與施工方籤訂安全施工責任書,編制施工安全應急管理預案,要把施工安全作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強對深基坑、高支模、人防門安裝等危險作業過程和工地機具、設備、線路擺放設置及施工人員作業程序及行為的專項檢查治理。實行單建人防工程全過程監管和結建人防工程動態監管方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和人員,加大培訓教育力度,構建「安全工作專人管理、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安全工作寓於施工每一環節」的格局。建立事故調查處理機制,制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實施細則,規範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流程,加強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培訓,規範執法行為。
2.加強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管理。堅持人防工程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突出平時開發利用的安全性,籤訂安全使用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使用責任。加大對安全使用人防工程的監督檢查力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保障,組織演練,增強人防工程使用中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的能力。
3.深入推進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進一步強化風險責任意識,強化動態管控,採取強有力的科學措施消除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隱患。充分運用人防、技防和科技手段組織對早期人防工程排查、探測、分析、研判,制定早期人防工程整治方案,落實整改,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全面落實整治工作要求。
4.加強人防工程防護效能監管。牢固樹立「戰備為先、防空為要」思想,聚集備戰打仗職責使命,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提升人防工程防護效能和戰備效益。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工作,落實「新建工程零轉換、既有工程儘快轉換」的新要求。開展人防工程平戰功能轉換演練,建立全區人防工程平戰轉換項目庫,為人防平戰轉換演練工作提供示範樣板工程。
5.完善人防工程管理信息資料庫。按照格式統一、要素統一、標準統一的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全區人防工程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錄入,錄入數據要全面詳實,確保工程數據與實際情況一致,為高效開展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奠定紮實基礎。
6.開展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檢查。結合每年度人防工作部署,開展人防工程安全管理督查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並緊密跟蹤整改情況,切實消除各項安全隱患,保障人防工程安全運行和使用。
7.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人防監管機制,引導人防從業主體依法誠信經營。進一步優化、實化失信主體的範圍、認定程序、信用整改、信用修復、信用應用、行業自律等內容,切實保障信用信息安全,有效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三)加強人防部門辦公場所安全管理
1.推進人防部門辦公場所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堅持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推進完善人防部門辦公場所安全管理責任制建設,建立辦公場所規範化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推進辦公場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督查制度等制度系列建設,實施規範化管理,做到科學管控。
2.加強人防部門辦公場所安全風險防控。對人防部門辦公場所使用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查與評估,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制訂安全隱患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逐年安排專項維修改造,消除安全風險隱患。尤其針對消防安全,要明確辦公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全面測試辦公場所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開展問題排查;對辦公場所大功率用電設備機房、廚房食堂、油煙管道、電纜井、管道井等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項檢查;引進消防專業機構,定期實施消防系統檢查、開展技術培訓、消防聯動測試和消防演練指導,形成常態化專業服務機制,加強與消防救援隊實施互聯,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10月)。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內安委〔2020〕10號)涉及人防部門的專項整治任務,結合安全管理實際工作,制定《內蒙古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各級人防主管部門對照任務分工,結合實際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整治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時間安排等內容,全面做好部署發動。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12月)。各級人防主管部門逐項對照實施方案明確的主要任務,對本單位涉及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人防工程和人防行業監管以及辦公場所等領域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四個清單」,明確排查整改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開展「回頭看」檢查評估,動態更新「四個清單」,加強隱患跟蹤整改,直至整改銷號。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加強上下協調部門配合,強化政策支持保障,可通過掛牌督辦、現場推進會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人防系統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持續深化專項整治,深入分析人防系統安全管理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後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調整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完善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在總結集中攻堅成效的基礎上,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設領域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的基礎性、系統性、制度性治理體系,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上來。各級人防主管部門應成立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整治方案制定、工作推進、督查檢查,明確職責分工,分解細化任務,確保整治行動順利有效開展。
(二)細化方案措施。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科學確定工作目標,制定本地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方案。
(三)落實監督責任。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調度和督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嚴格糾正工作中各類不嚴不實問題,確保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專項整治任務完成到位。自治區人防辦將適時對重點項目開展隨機檢查。
(四)注重治理實效。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將人防工程建設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強化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加大「雙隨機」檢查抽查力度,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零容忍」,強化失信聯合懲戒。
(五)嚴格值班巡查。嚴格落實應急值班各項規章制度和情況報告制度,單位領導要嚴格落實帶班制,加大巡查力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切實履職盡責,熟悉情況報告程序,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報告,並採取措施妥善處理,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
(六)做好宣傳引導。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強化安全意識。針對季節性防範特點和事故發生規律,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安全防範能力。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防主管部門指定一名專項整治工作負責人統籌協調,並確定1名專項整治工作聯絡員,負責各項信息、表格報送工作。各盟市人防辦於11月6日前,將《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負責人及聯絡員信息表》報送自治區人防辦工程處。
(二)三年行動期間(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各盟市人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統計報送工作,(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工作信息。及時反映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
2.「四個清單」。即《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清單》、《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清單》。「四個清單」隨著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的深入,可作動態更新;
3.《自治區人防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
旗縣(區)工作信息、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以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由盟市人防主管部門收集匯總後集中上報自治區人防辦。各盟市人防主管部門對所屬旗縣人防工程建設安全整治工作需提出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報送信息包含涉密內容的,請注意保密。
(三)各盟市人防主管部門分年度總結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計劃開展情況。(略)。
(四)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要認真整理專項行動相關文書、資料、檢查登記等,建立工作檔案,按時、據實填報數據信息,嚴禁弄虛作假、形式主義。
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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