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旅遊籤證
B1籤證頒發給赴美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申請人, 活動包括協商籤訂合同、參加展覽或會議、短期培訓或與供應商或客戶洽談業務等。B2籤證頒發給赴美旅遊的申請人,包括觀光、探親訪友及醫療治病等。B1和B2籤證的持有者不能在美國就業。
B1和B2籤證的申請人必須能證明其意圖只是臨時進入美國, 目的僅為旅遊和/或進行短期商務活。申請人還必須證明有充足的資金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費用, 並證明其在祖國有牢固的社會、經濟和其它方面的聯繫以迫使其在美短期、合法訪問後如期返回。
所有B1/B2籤證申請人都應該提前做好準備, 以便能夠在面談時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與籤證申請有關的支持材料:
有效護照:B1/B2籤證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必須比申請人預計離開美國的時間長至少六個月。如果您護照的有效期在您預計離開美國的時候將不滿六個月、或您的護照已損壞、或護照上已無空白的籤證籤發頁, 請您在前來面談之前先申請一本新護照。
一張照片: 於6個月內拍攝的5 X5釐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請將照片用膠水粘貼在DS-156電子籤證申請表上。詳情請見照片要求。
籤證申請費收據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銀行在中國的任何分行支付籤證申請費904元人民幣(自2008年7月24日起執行)。非移民籤證申請人現在將DS-156電子籤證申請表填寫完畢並列印出來後,必須將其申請費收據粘貼於表格的最後一頁上。請注意粘貼收據時不要將條形碼區域遮擋住,另外請勿用訂書釘或膠水(膠棒)粘貼收據。
填寫完畢的籤證申請表格: DS-156 和DS-157非移民籤證申請表。
能夠說明您為何一定會返回中國的證據: 出示經濟、社會、家庭或其它方面對您具有約束力的文件,以幫助您證明您在美國短暫停留後有意返回中國。由於個人情況的不同,申請人應出示的證據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幫助籤證官評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國:戶口本、身份證、僱傭證明、能客觀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資單、上有正常規律的存取記錄的存摺等。
邀請信: 如果您受邀訪問美國的某位居民,那麼提供下列信息將對您的申請有所幫助:邀請人信息、訪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時刻表。如果您只是單純赴美旅遊,那麼您無需出示邀請信。
資金證明: 證明您有能力無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個期間的費用,例如能客觀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資單、上有正常規律的存取記錄的存摺等。(注意:請不要出示銀行存款證明單。存款證明單對籤證申請沒有幫助。)
如果您赴美進行商務活動: 請考慮攜帶下列信息前來面談:您將訪問哪裡、會見哪些人員、會見過程中將討論哪些內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國購買哪些產品。下列文件可能會對申請有一定幫助:美國合作方出具的詳細邀請信,說明申請人的訪美目的;與美國合作方籤訂的合同或其它協議;將赴美檢測或購買的機器、軟體或其它設備的相關信息,如產品宣傳手冊或產品目錄等。
如果您赴美探親: 您應提供材料證明您跟邀請人之間擁有真實且一直未間斷的親屬關係,還應考慮提供他們入境或移民美國後的身份狀況。下列文件可能對您的申請有一定幫助:戶口本或其它能夠證明真實親屬關係的文件、近年來與美國親屬的合影、親屬的美國護照或綠卡複印件、在美短期停留的親屬的護照複印件及美國籤證複印件等。如果您上次在美國停留的時間超過入境時I-94卡上規定的日期,請在面談時出示美國國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證明書原件。
請注意以上材料並非毫無遺漏,在面談時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確保您獲得籤證。您必須提前做好準備,以便能夠在面談時合理解釋您的訪美目的和回國理由,並出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