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經理說,這5個發票常識,會計不知道,小心給自己帶來麻煩
1、哪些納稅人可以申請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申請代開;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可以申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具體諮詢稅務機關。
2、會計收到不能抵扣的專用發票,該怎麼處理?
會計在收到專用發票的時候,經常碰到一些不能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收到這些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比較妥當的做法就是先把增值稅發票認證,然後再把進項稅額轉出。如果不及時認證,過了認證期限,容易造成滯留票。
企業及時這樣不能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有好處,比如說以前不能抵扣,後來改變用途說不定有可以抵扣了。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上的改變,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以按照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3、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備註欄該怎麼填寫?
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築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註欄中自動列印『YD』字樣;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築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稅務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時應在備註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4、增值稅發票沒填寫稅號,這樣的發票有效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只填寫名稱和稅號,沒有填寫開戶行帳號以及地址電話,發票有效,可以入帳。對於企業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填寫稅號,沒有要求必須填寫開戶行帳號和地址電話。當然若是填寫了開戶行帳號以及地址電話也是有效的;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信息要齊全,除了必須填寫名稱和稅號外,還需要填寫開戶行帳號以及地址電話等。
5、給個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提供身份證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規定,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因此對於開具普通發票給個人的情況,不需要取得對方身份證號碼。具體諮詢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