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團現狀:畸形
中國娛樂圈 女團甚至是男團歌手圈,自網際網路出現以後已經扭曲了到畸形。
畸形點1、歌手不靠唱歌賺錢
SHE 周杰倫 五月天代表的是2005年之前中國唱片工業最後的輝煌,之後由於網際網路的出現,中國的音樂產業一直在走下坡路。(注意我這裡說走下坡路的是音樂產業不是娛樂產業。)最大的特徵是歌手不靠音樂本身賺錢。
很多人會質疑,你看8塊錢的付費QQ音樂不是搞的風風火火,那些明星的數字專輯不是賣了幾百萬嗎?那些明星一個普普通通的商演就幾十萬了,這些歌手、女團不是靠音樂賺錢的嗎?8塊錢的付費音樂有多少會進到作曲家演唱者的手裡,你知道嗎?不是沒有而是比例太低。以鄰居韓國為例,melon(類似QQ音樂的軟體)的付費音樂套餐分成比例。44%平臺方本身(melon本身),40%(製作方、發行方,例如周杰倫的歌發行方是杰威爾音樂或者是唱片公司),10%作曲家作詞人編曲家,6%演唱者。中國有付費分成但是遠遠不夠。這才是韓國kpop的根,人家不怕搞101模式會影響市場,因為人家的根很好,聽說melon又要漲價了,以及調整分成比例
畸形點2、原創新歌不如翻唱老歌,翻唱老歌不如抄襲國外歌曲
打開電視機,唱歌類節目層出不窮(從這個角度看中國娛樂圈蓬勃發展),但是,基本沒有原創和新歌,唱得都是經典老歌或者是外語歌。
為什麼?因為著作權的問題。著作權包括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傳播作品的表演的權力。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周杰倫創作了《龍捲風》,鄧紫棋小姐姐很喜歡這首歌,並且翻唱,沒有問題不構成侵權。但是,鄧紫棋上我是歌手,想要翻唱OR改編創作《龍捲風》,需要經過周杰倫同意,否則,就是侵權。
但是,中國沒有人去監管這些表演權。看創作101的那個紅色高跟鞋的舞臺,我差一點喊JYP然後跟著唱AAAA,連背景音的「哈」都保留,101是不是應該標註一下原作者JYP 宣美啊,或者給點版權費給JYP。
在國外表演權是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的。例如眾所周知的生日曲happy birthday to you,任何人試圖在電視節目 電影 公開場合唱這首歌都有可能受到華納的訴訟,這首歌每年帶給華納200多萬美元的收入。(注這是2015年之前,後來版權到期)
既然,唱歌不賺錢,而且唱的歌都是抄襲其他人的作品,或者被其他人抄襲,為什麼還要唱歌?
因為一個藝人,他在市場上立足,必須要有一個記憶點,大家知道你是幹什麼的?你去參加粉絲見面會,總不能90分鐘的粉絲見面,光說了一句山頂的朋友大家下午好,然後,什麼都不幹,秀顏值。或者和粉絲玩遊戲玩90分鐘。粉絲的黏性會降低。你看那些韓國明星的籤售會,除了籤名外,還會現場唱歌跳舞助興的,真的只是籤個名,握個手,粉絲早就跑光了。
下面開始介紹中國畸形的音樂產業。
中國不缺有實力的歌手,不缺顏值高的藝人,缺的是幕後的製作人和音樂作品,因為製作音樂不賺錢。
回到女團本身,由於以上我說的音樂產業畸形的存在,中國的女團、男團、男solo、女solo變成了傳銷組織,空有賣音樂的外殼,實際賣的是夢想。你看導師、等級制度、夢想、悲慘但勵志的經歷,是不是跟傳銷組織很像。她們賣的不是音樂而是夢想、人設、顏值、口才。(這段看不明白的小朋友,找身邊賣保險的或者是傳銷組織聊聊天就知道了,為什麼大家明知道傳銷是騙錢的,還這麼多人進到傳銷組織的坑裡面)。包括中國好聲音那一幫人,只是她們的受眾年齡更大,而創造101的受眾年齡更小。
還有一部分女團 男團,打著歌手旗號,其實她是一名演員。50%的時間在假裝自己是一個歌手!
中國女團模仿日本akb48 鮮花比基尼沙灘熱舞
還有人提到國內造型體系的問題?你們覺得模仿韓國練習生制度就能成功?你們覺得模仿日本的AKB劇場模式就能成功?
到這裡還有人這樣想的,不要往下面看,你沒有看懂我前面說的話。
國內的不缺女團的苗子,不缺有實力的人。EXO 天朝四子,宋茜 孟佳 張碧晨 宋妍霏。。。。。這些接受了韓國人訓練體系的人歸國,那一個不是業務能力過硬的,但是她們成功了嗎?她們無一例外成為了綜藝咖和演員。
不因為別的原因,因為第一中國做音樂不賺錢 第二做出好音樂還會被抄襲。
既沒有名也沒有利,腦子傻了才會真的去做音樂。
當然,中國有很多在假裝自己做音樂。例如某歌手,把某某原唱歌手的曲子,拿過來。加入edm 加入rap,升調,然後變成了我的曲子,跑到《xxxx音樂節目》,說:我從小就有一個夢想,三個月前我xxx得了癌症,是音樂給了我生活的動力和希望,我勇敢地站到這個舞臺上...............
既然大家都在假裝做音樂,以後類似101 akb的劇場模式將會變成主流。選秀紅了一波,抄襲國外的兩首歌,然後巡迴粉絲見面會走起,一年後二次選秀。
AKB劇場模式,唱來唱去都是同一首歌,畢業制度,韭菜割了一批又一批。還有第三種模式,韓國出道,曲線救國。平時在韓國唱唱跳跳,偶爾回國內上綜藝節目,年齡大了推團回國當演員。
其實,國家都限韓而且提出弘揚本土文化的口號,國內的娛樂圈不缺資本和政策支持,缺的是那個建立版權保護制度的改革者。
任何一個改革者都會動那些既得利益人的蛋糕。喊了這麼多年,尊重版權,尊重智慧財產權,尊重表演權,誰去動真格?
因為《我是歌手》《蒙面歌王》《金曲撈》《我想和你唱》《101》《偶像練習生》等這些音樂類節目太賺錢了,某一天,改革者去告訴製片方,以後你賺的錢裡面,20%要給那些名曲的作家 原唱,這叫尊重智慧財產權。你覺得他們會不會支持?
創造101——唱跳版中國好聲音
我見過網上對於創造101最貼切的比喻
萬變不離其宗,不管綜藝節目形式、受眾怎麼變,中國的音樂類節目都會走上中國好聲音的老路,因為沒有優秀的新的音樂作品作為支撐。
那些人老說中國沒有偶像文化,什麼日韓偶像尤其日本以akb48為例,說這些偶像都不是以音樂作品為根,她們賣的是人設。你自己去查一下akb48發了多少專輯了,賣了多少張專輯?劇場公演了多少場?這才是akb模式的根。
這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先有音樂作品,然後上綜藝節目獲得人氣,再發更多音樂作品。
中國是直接反過來,先上綜藝節目唱老歌,通過賣人設賣苦情獲得大量人氣,繼續上綜藝節目唱老歌,無限循環。觀眾膩了,進軍影視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