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水調研·挖掘上市公司價值,揭開資本市場真相
撰稿|渾水研究院市值研究中心|李肖
10月9日,江蘇銀保監局公布一則處罰信息,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因收購非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被江蘇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9月23日。同時,公司兩位員工荊愛民、楊捷分別被處以警告,各罰款5萬元。其中,楊捷被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9月25日。
今年以來,信達資產頻收罰單,兩個月前信達黑龍江分公司被罰款20萬,5月份,信達資產總部更是因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910萬元,創下了銀保監會今年的罰金記錄。也是自2019年來首個針對AMC公司總部的罰單。
半年收四張罰單,總部被罰最大一筆910萬
就在不久前的8月20日,信達資管黑龍江省分公司因違規開展非金不良資產收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黑龍江銀保監局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8月18日。
今年6月,信達資管湖南省分公司因盡職調查不審慎,收購不真實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被罰款40萬元。另在今年5月,信達資管因資產收購不審慎、違規收購非金融機構正常資產、通過內部交易掩蓋風險3項業務違規被罰款910萬元。作出處罰的日期是4月29日。
通過對比幾張罰單中的主要違法違規事項,可以發現信達資產違規的重災區是在不良資產收購違法違規這塊。從分公司到總部都不同程度地因為這一主要違法行為而被監管部門「關照」,可謂是一路被罰一路再犯,儼然一副我行我素的姿態。
那麼違規收購不良資產對於AMC機構來說,利潤大到了屢屢值得鋌而走險的地步嗎?這就要了解一下信達資產了。
信達資產做什麼生意?
信達的名號在保險圈格外響亮,1999年,信達資產和東方、華融、長城,四大AMC公司相繼成立,負責收購、管理、處置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國有銀行所剝離的不良資產。完成任務後,信達資產開始進行商業化轉型。
2010年6月29日,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作為最早「吃螃蟹的人」,信達資產是最早擁有租賃、期貨、基金、證券、銀行、信託、銀行7張牌照的公司。手握稀缺資源,信達開始加速發展,同時進行一系列資本運作,逐步發展成為業內知名的AMC機構。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中國信達設有33家分公司,旗下擁有從事不良資產經營和金融服務業務的平臺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信達證券、金谷信託、信達金融租賃、幸福人壽、信達香港、信達投資、中潤發展等。
雖然攤子鋪開的很大,但是得益於多年來對主業的深耕,不良資產經營業務始終是信達獲取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
根據中國信達2019年財報,該公司實現不良資產經營業務收入756.54億元,佔收入總額的70.2%;不良資產經營業務稅前利潤為152.38億元,佔稅前總利潤的78.0%。2019年末,不良資產經營業務資產規模為9452.3億元。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中國信達總資產達15132.3億元,全年實現歸屬本公司股東淨利潤130.5億元。
罰單釋放嚴管信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的資產處置措施主要有:債務重組、以物抵債、債權轉讓或出售、拍賣、招標、租賃、債轉股、資產證券化、上市推薦與承銷、訴訟、破產清算等。
由此可見,國家授予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手段是很多的。但與此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方案的審批程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產處置有關協議也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資產公司在採取某種具體資產處置方式時,應當注意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否則就可能構成違法,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信達資產江蘇分公司此次被罰50萬元,便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根據中新社8月13日報導,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預計今年全年中國銀行業將處置不良貸款3.4萬億元人民幣,比去年的2.3萬億元加大了力度,且明年處置力度會更大。
郭樹清同時表示,當前金融風險仍然易發高發,一些潛在隱患依然較大,包括存量風險尚未得到徹底解決、不良資產上升壓力加大、資金面寬鬆背景下市場亂象極易反彈回潮等,對此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靜研判,未雨綢繆。
即便是信達資產這樣的國字號大型AMC機構也頻頻遭罰單砸頭,足見監管部門在防範金融風險,落實金融維穩的決心。這足以成為引起各AMC同業重視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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