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1. 初試成績(單科、總分)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和擬調入專業在一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數學一、二與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數學一可以調劑到數學二與數學三、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反之不可調劑)。
3. 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生學院複試細則中規定的準予參加複試的條件。
5. 所有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必須保證學籍、學歷的真實準確,若出現學籍學歷問題導致不能錄取將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6. 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調劑辦法及流程
符合國家及我校接收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我校招生名額尚有缺額專業的學院,具體辦法及程序如下:
1. 研究生院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發布缺額專業接收調劑信息,並根據本校各專業錄取情況即時更新缺額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
2. 所有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據我校公布的缺額信息履行調劑程序填報調劑志願,否則,調劑無效。
3. 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具體以各招生學院發布的調劑辦法或調劑系統內公布的時間為準),對申請我校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的調劑考生,按初試統考科目之和從高到低(成績相同的,考數一、英一者優先)依次確定入圍複試名單,並綜合考慮專業背景擇優遴選。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 研究生院將通過研招信息網調劑平臺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複試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參加複試,考生確認參加複試後,學院對已同意參加複試的考生安排複試,複試採用遠程網絡方式,考生應及時與學院聯繫並熟悉複試平臺。
5. 我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考生,並通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考生確認後,即視為被我校擬錄取。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須與學院籤訂誠信承諾書。
7. 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複試或擬錄取資格。
8. 所有填報我校調劑志願的考生,在調劑志願鎖定時間內(36小時),我校均不辦理解鎖事宜。鎖定時間到達後,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
報考我校未被擬錄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調劑,各招生單位應積極協助報考本單位未被錄取的考生做好調劑工作。
其他
1.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應屆生申請調劑非全日制時,應提前了解就業、學習方式等相關政策,並提交知情書。
2.調劑考生全部採用遠程網絡複試方式,具體見各招生學院複試細則。
3.招生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二次複試,二次複試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或學籍。
信息獲取及聯繫方式(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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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