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古至今,國人都是這樣做的。尤其是老一輩的人,他們在賺了錢之後,往往會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即便手裡的錢不多,他們也會留著,很少會借錢消費。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國人的消費觀念逐漸改變,越來越多的人迷戀上了提前消費,正所謂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很多年輕人都是這樣做的。一方面,他們更加追求假精緻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們甚至已經負債纍纍。
過去,人們如果需要借錢只能通過銀行或者一些專門的放貸機構,但是現在不同於過去了,由於大眾對金錢的需求越來越多,大家開始嘗試借貸消費,這就催生了巨大的借貸市場。於是一些p2p網貸平臺出現了。
網貸的初衷是好的,畢竟誰都可能遇到資金短缺的情況,但是由於有些平臺只顧著眼前利益,不惜鋌而走險。然而當借款人遇到一些不合法的平臺之後,就會一步步落入陷阱。
其實早在之前,馬雲就這樣評價過p2p,他認為所謂的p2p並非只是單純的金融網際網路,準確來說它是一種非法集資的產品。由於當時的p2p剛剛起步,很多人也感受到了p2p業務的便利,所以當時大家並不相信馬雲的話。然而,近幾年p2p市場發生的事卻表明,馬雲當時並沒有說錯。
好巧不巧的是,就是馬雲說出這句話的同一天,戴志康親手創立的p2p網貸平臺撈財寶就暴雷了,然而最具諷刺性的是,之前戴志康還向公眾承諾自己不會跑路,也不會玩失聯,但是沒過幾天,他就主動投案了。原因就是該平臺非法集資,目前仍欠著50億元的債務。
最近兩年,暴雷的p2p網貸平臺不少,旺財貓,壹理財都涉嫌非法集資。一旦平臺暴雷,受傷的就是投資者,因為他們之前投入的錢,可能血本無歸了……看到這裡,有人有疑問了,如果網貸平臺倒了,那麼用戶欠的錢是否還用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有錢債務無需歸還!
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無需歸還
年利率超過36%的貸款已經屬於高利貸了,高利貸是違法的,這種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這筆錢也無需歸還。
針對民間借貸,法律有兩條紅線,第一就是利率超過36%的,不受法律保護,即便籤了合同也沒用,第二就是24%,如果你借款的利率沒有超過24%,那麼這筆債務是必須要還的,而介於24%-36%之間的貸款,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償還。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想還,則可以不還。
套路貸」不用還
正規的貸款都是有一定的門檻的,很多人並不符合條件。於是,人們開始將目光看向「小額貸款」,畢竟它的貸款條件比較簡單,只需要一張身份證就行。
借錢過後,很多人才發現被套住了,從起初的幾千元本金到最後需要償還幾十萬元,一些人想不通輕生。
套路貸屬於違法的,籤訂的合同也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這筆錢也不用還,如果自己被人套路了,一定不要驚慌,更不要花冤枉錢,這個時候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被迫借的不用還
借錢是自願的,相反如果在當事人不自願的情況下被人逼迫借錢,這樣的債務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即便對方把你告上法庭,法院也會站在你這邊。
如今借網貸的人非常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入陷阱,而現在法律也在不斷完善,為的就是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所以如果你欠了以上這些債務的話,根據法律規定,就無需再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