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香港發生了一件讓人震驚的綁架案,這個案件與眾不同。一方面因為涉案的主人公是譽滿全球的成功商人李嘉誠,涉案金額之大令人瞠目結舌,因為李嘉誠支付給張子強的贖金高達10.38億港幣。
另一個方面是這個案件當時並不為人所知,直到一段時間以後,這個驚天大案才浮出水面,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因為案件發生之時,李嘉誠並沒有選擇報案,可能當時李先生考慮到社會的影響以及想再給這些年輕人一個機會。
據說在張子強帶著同夥拖著現金準備離開時,李嘉誠曾經苦口婆心的給張子強提出了兩個建議:
一個就是讓他拿著這些錢買他公司的股票,並且告訴他這些錢放在他的股市上,可以保證他家三代衣食無憂。另一個就是讓他拿著錢遠走高飛,不要再去做那些違法的事情,因為這筆巨款足以保證他一輩子的生活。
但是面對李嘉誠的好心,張子強不以為然,只是呵呵一笑。後來張子強不但沒有聽從建議收手從良,反而變本加厲,又策劃綁架了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以及澳門第一富豪何鴻燊,當然後者的警惕性很高,所以他並沒有成功。
張子強愈加病狂,竟然讓人購買了818公斤的炸藥,準備製造一起更大的恐怖事件。也正是因為張子強的喪心病狂,他終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並且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了,張子強為何在綁架李嘉誠之子,勒索了10.38億以後仍然不收手從良,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呢?要知道當時李嘉誠並沒有準備追究他的責任,他也有足夠的機會可以走上正道。
對於張子強的行為,可能要從他少年時期的成長經歷分析。張子強少年的時候家裡貧寒,他成長在香港油麻田,這片不大的區域在當時是香港非常著名的混亂區,住在這裡的不是三教九流就是在香港底層苦苦掙扎的人們。
張子強從小看到聽到的都是社會最為陰暗的一面,小學沒有讀完張子強就輟學並且開始與社會小混混混在一起。在他12歲的時候就開始進警局,16歲的時候第一次坐牢。
十幾歲的少年時光對於一個人的成長來說至關重要,因為一個人的三觀就是在這一時期塑造的。在這段至關重要的時光裡,張子強接觸的不是暴力就是底層人們的無奈。所以他對富人有一定的仇視,到後來他甚至對整個世界都是仇視的。
在張子強綁架李嘉誠之子之前,他已經犯過很多大案,但是都被他僥倖逃脫,因此在他的心中存在著一份僥倖,他認為自己可以逍遙法外,不受制裁。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張子強是一個賊,他沒有能力守住那些財富,因此在錢到手不久,他就在賭場將這些錢都輸了。
沒錢的張子強,一直存在僥倖心理的張子強,賊性難除的張子強終究還是辜負了李嘉誠的好意,最終走向罪惡的深淵還有他生命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