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請假去旅行,我想起了小學的時候,因為農村,所以學校管得不是很嚴。班上一個男生的母親在上課的時候,直接到學校把孩子接走,說是去看親戚,那時候我是真的很羨慕他,又可以翹課去玩。
現在就有一個問題了,讓孩子請假出去旅行,這樣合理嗎?
2013年,英國教育部嚴格規定,除非喪假、病假等特殊狀況,才準5~15歲學童在學期間請假,有了這個硬性規定,一些家長乾脆直接帶孩子翹課出遊。BBC報導,2017~2018年,全英國家長收到的曠課罰單高達22萬多張,比前一年增加了93%,可見,英國人有錢了,都想著帶孩子看世界了。
如今奉行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裡路的家長越來越多,在學期間帶孩子出去旅行成了一種潮流,認為這樣能給孩子帶來更多的好處。對於這種「歪風」,歐洲各國也有自己的解決辦法,那就是罰款。
德國政府明確規定,6~16歲孩子需要接受義務教育,這也是每個父母的義務,任何家長不得剝奪孩子的受教育權。在學校期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校,如果未請假擅自出遊,警察有權把孩子送回學校,並對孩子的父母進行教育。
奧地利2018年也開始新法,對帶小孩翹課的家長依翹課天數開罰110~440歐元(折合人民幣3500左右)。根據《奧地利新聞報》報導,實施第一年就開出將近3300張罰單,教育部認為嚴格的法規是為了給孩子營造良好的教學氛圍,而且自法規實施以來,孩子曠課的情況有所改善。
英國英格蘭西北部的蘭開夏郡對翹課旅行的態度更狠,如果一對父母帶一個孩子翹課,罰單兩千英鎊;一家四口(兩大兩小)出遊,罰單將高達四千英鎊(折合人民幣3.6萬元)。支持議案的議員查爾斯強調,重罰並非處罰家長,而是宣告政府對學童受教權的重視,我們相信孩子以後的未來是否輝煌,和他們中小學的教育程度密切相關的。
當然,英國自由主義派的家長則相當不以為然。2015年一位英國爸爸,在不準假的情況下帶著6歲女兒到美國迪士尼一星期,回國後拒不繳納罰款。校方將爸爸告上法庭,打官司兩年多,從地方法院打到英國最高法院。結果爸爸敗訴,不但罰款加倍,還為了這場官司花了至少12000英鎊的律師費。2017年,另一位英國爸爸也因帶兒子翹課到埃及旅行被罰60英鎊,最後他背著一大袋的一分(100分等於一英鎊)硬幣到法院表達不滿。
個人認為翹課旅行實在不可取,即使一些家長奉行「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裡路」,但畢竟孩子年紀還小,正在積累知識,打好基礎的年齡,還是應該在學校跟同齡孩子一起學習。如果想帶孩子出去旅行,為什麼不選擇在節假日或者寒暑假期間呢?對此,大家又怎麼看翹課旅行現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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