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2月5日深夜,由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局長戴笠親自部署指揮,在宣布戒嚴半小時後,切斷了所有的通訊聯繫,在5個小時內對平津地區的華北漢奸展開了大規模抓捕。抓捕完畢後6日上午面對新聞媒體的詢問,參與抓捕各方表示此次行動逮捕的漢奸,是根據上峰擬定的名單辦理,不過拒絕對外公布抓捕名單。僅僅對外宣布偽華北政務委員會主要漢奸之一的齊燮元已經落網。
齊燮元何許人也呢?
齊燮元出生於1879年,今天津寧河人,保定軍校陸軍大學畢業,歷任陸軍第六師師長、江蘇督軍、蘇皖贛巡閱使、第五集團軍總司令、軍委會北平分會軍事顧問等職。
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隨著平津的相繼淪陷,於12月聽從日本人的驅使與王克敏等人組織偽臨時政府,自任偽政府常務委員、治安總長等職。
齊燮元接受日本的指使,在華北淪陷區搜集人力物力,幫敵作戰。齊燮元組織了數十個團的偽治安軍,分駐華北各地幫助日軍「維持治安」,使得日軍能夠專心地攻擊中國軍隊,並組織訓練偽軍軍官3000多人供敵使用。齊燮元還一度訪日及前往偽滿表示親善,為了討好日本,在贈送給日本軍官山口大佐的詩歌中厚顏無恥的表示「與子同仇一快哉」,甘當漢奸的醜惡嘴臉暴露無遺。
1940年又與汪精衛相互勾結成立汪偽政權,偽臨時政府改為偽華北政務委員會,齊燮元任汪偽政權中央政務委員、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兼治安總督辦、華北綏靖軍總司令。
1941年間,曾逮捕並殺害了前往灤州一帶從事地下工作的王治安等10餘人,並將偽治安軍的28個團編為偽12個集團軍,專門進攻抗日武裝。
齊燮元落網之後,被移送南京國防部軍法處進行法辦。經公開開庭審理後,確定了齊燮元的罪行屬實,判處齊燮元犯有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判處其死刑。經核准後,1946年12月18日決定對齊燮元執行死刑。
當天早上9時,在關押齊燮元的軍法處看守所仁字第一號牢房內,他還不知道自己死期將至,氣定神閒地吃著早餐。
上午10時整,齊燮元被從牢房裡提出,當他走出看守所看到一大堆記者為他拍照,這時候知道自己死期到了,臉色突變,扭頭顫抖著問左右押送他的法警:「今天是不是要執行?」
隨後齊燮元被押往看守所內的法庭,審判長孟傳夫在對齊燮元驗明正身後,宣讀了他的終審判決書。
審判長問他「馬上就要執行了,你還有什麼話說?」
齊燮元顫抖著表示沒有。隨後齊燮元在一張事先準備好的方桌前書寫遺囑。
根據當時在場的新聞媒體報導,齊燮元的遺囑竟然不知廉恥的寫道:「齊燮元為忠愛國家之人,不期為忌者所害,望我同胞及家屬其共鑑之。」「國事變幻非常,同胞總以忠愛國家為本,不可因我忠愛國家所得之結果,致不肯為也,其以國家為權利之爭者,國家可亡,民族可滅,而政權不可舍者,燮元死為厲鬼,亦必以此物為敵也。言不及私,如是而已。」
在齊燮元寫完上面這些文字,起身之後便被法警上綁,這時候齊燮元竟然高呼「這就是忠愛國家的結果!」
由監刑官馬開藩率領憲兵20多人將齊燮元從看守所提出,押上刑車,由中華路直接駛往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
齊燮元身穿一件灰色綢緞長衫,羊皮袍子,藍綢小褲管棉褲,扎黑色腿帶,灰襪黑色皮底鞋,頭戴一頂黑色小帽,鼻梁上架著一副黑邊老花眼鏡。
當齊燮元被押下刑車,走向刑場時,整個人已經惶恐無力,努力讓自己強作鎮靜。齊燮元由兩名憲兵左右挾持著行進到執行位置,隨後命令其跪下。
上午10時32分,行刑的憲兵用步槍對著他後背開了一槍,子彈穿透前胸而出。最初倒地後的齊燮元還張著嘴喘氣,並緩慢的移動著他的腦袋。兩分鐘以後,他便沒有了呼吸徹底的死透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