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解密】屏下攝像技術之維信諾電致變色
2、Wi-Fi輔助和密碼等功能侵權?Maxell再訴蘋果
3、華為近日申請多項專利,涉及車輛定位、摺疊式電子設備等
4、Apple新專利曝光 Apple Pencil或可對物體取色
5、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指南 強化專利權保護
1、【專利解密】屏下攝像技術之維信諾電致變色
【嘉德點評】維信諾發明的屏下攝像頭技術,通過將電致變色器件與電極共用控制電極,控制電極通過施加電致變色器件兩端的電壓來切換顯示面板的透光率。使得電致變色器件在子像素髮光時被設置為不透光狀態,用於減弱外界光的反射,提高顯示效果;在子像素不發光時被設置為透光狀態,讓外界的光通過,從而實現拍照的功能。
集微網消息,今年6月8日,維信諾官方宣布了屏下攝像頭解決方案,並且是全球首款可量產的屏下攝像頭方案。同時,維信諾還稱,應用InV see屏下攝像解決方案的終端產品即將發布。在維信諾展示的圖片方案中,可以看到搭載了屏下攝像頭的曲面屏手機,並且擁有三枚後置攝像頭,在手機品牌的位置印有維信諾的Logo。
隨著顯示裝置的快速發展,用戶對屏幕佔比的要求越來越高,由於屏幕上方需要安裝攝像頭、傳感器、聽筒等元件,因此現有技術中屏幕上方通常會預留一部分區域用於安裝這些元件,例如蘋果手機的前劉海區域。這樣的設計雖然保全了手機的功能,但是影響了屏幕的整體性,全面屏顯示受到業界越來越多的關注。
在2019年12月13日,維信諾申請了一項名為「顯示面板、多區域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的發明專利(申請號:201911283399.8),申請人為合肥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目前該專利公開的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維信諾的這項屏下攝像頭技術吧。
上以及下圖為該專利中發明的顯示面板結構示意圖,該顯示面板包括:基底11、陣列結構層12、發光器件層13、發光器件層包括若干子像素21,子像素包括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電極21a、發光層21b和第二電極21c,該顯示面板還包括電致變色器件14。
其中陣列結構層包括若干個像素電路,用於驅動該顯示面板的子像素髮光,控制電極用於控制施加電致變色器件兩端的電壓來切換顯示面板的透光率,以實現在第一子像素髮光的同時被設置為不透光狀態,用於減弱外界光的反射,提高顯示效果。
同時,在第一子像素不發光時被設置為透光狀態用於使外界光通過,使得設置於該顯示面板下方的感光器件就能夠接收到外界的光線,從而實現拍照的功能。
如上圖,為該顯示面板中第一電極的結構示意圖,第一電極的形狀可為上圖左側所示的圓形或者如上圖右側所示的橢圓形,第一電極還可以由其它各處具有不同曲率半徑的曲線構成。
由於光在穿過狹縫、小孔或者圓盤之類的障礙物時,會發生不同程度的彎散傳播,從而偏離原來的直線傳播,這種現象稱之為衍射。在衍射過程中,衍射條紋的分布會受到障礙物尺寸的影像,例如狹縫的寬度、小孔的尺寸等,具有相同寬度的位置處產生的衍射條紋的位置一致,從而會出現較為明顯的衍射效應。
通過將第一電極形狀改為圓形、橢圓形等,就可以確保光線經過陽極層時,在陽極的不同寬度位置處能夠產生具有不同位置以及擴散方向的衍射條紋,從而弱化衍射效應,進而確保攝像頭設置在該顯示面板下方時,拍照得到的圖形具有較高的清晰度。
上圖為多區域顯示面板的俯視示意圖,該多區域顯示面板包括第一顯示區和第二顯示區。其中第一顯示區101的形狀可是是圓形、橢圓形或者水滴型,第二顯示區102可以完全或者部分包圍第一顯示區,第一顯示區的透光率大於第二顯示區的透光率。此外還可以設置位於第一顯示區和第二顯示區之間的過渡顯示區,能夠弱化第一顯示區和第二顯示區的顯示亮度差異,增強顯示的均一性。
以上就是維信諾發明的屏下攝像頭技術,通過將電致變色器件與電極共用控制電極,控制電極通過施加電致變色器件兩端的電壓來切換顯示面板的透光率。使得電致變色器件在子像素髮光時被設置為不透光狀態,用於減弱外界光的反射,提高顯示效果;在子像素不發光時被設置為透光狀態,讓外界的光通過,從而實現拍照的功能。
關於嘉德
深圳市嘉德智慧財產權服務有限公司由曾在華為等世界500強企業工作多年的智慧財產權專家、律師、專利代理人組成,熟悉中歐美智慧財產權法律理論和實務,在全球智慧財產權申請、布局、訴訟、許可談判、交易、運營、標準專利協同創造、專利池建設、展會智慧財產權、跨境電商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等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校對/holly)
2、Wi-Fi輔助和密碼等功能侵權?Maxell再訴蘋果
集微網消息(文/holly),據AppleInsider報導,電子產品製造商麥克塞爾(Maxell)周四在德克薩斯州西區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了一項新的訴訟,指控蘋果在Wi-Fi輔助和密碼等功能和產品上侵犯了其五項專利。
圖源:AppleInsider
去年3月,Maxell曾提起類似訴訟,稱蘋果侵犯了其10項美國專利,新的訴訟使其專利總數達到15項。訴訟中涉及的專利涵蓋了多種技術,包括移動通信,設備解鎖,白平衡調整設置,無線視頻共享和相冊中的面部識別等。
Maxell在訴訟文件中指出,蘋果公司在「照片」中的「人物」相冊將個人照片組合在一起,這違反了其10176848號美國專利。該專利涉及一種允許用戶註冊特定人的照片,並將同一個人的未來圖像「分類並記錄在一起」的技術。
文件中提到的另一項編號為7203517的專利描述了一種抑制通信不穩定的方法,它允許系統基於幾個因素在不同的通信系統之間進行選擇。Maxell說,蘋果的Wi-Fi輔助功能違反了該項專利。此外,Maxell聲稱蘋果的安全解鎖系統,相機中的照片編輯工具以及AirPlay和藍牙共享功能均違反了其他三項專利。
除了特定的軟體功能外,iPhone7到16英寸MacBook Pro之間的所有蘋果設備被命名為侵權產品。
而對於每一項指控,Maxell辯稱,蘋果公司已經意識到這些專利的存在但侵權行動仍在繼續,並且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這些專利是無效的。此外,Maxell正在尋求陪審團的審判、損害賠償以及對違規軟體和硬體的初步和永久禁令。
據悉,蘋果與Maxell的首次訴訟仍在進行中。最近,一位美國地區法官批准了該案的特別措施,允許Maxell審查與專利侵權索賠有關的蘋果原始碼。
Maxell是一家日本跨國電子企業,成立於1960年,總部位於東京,擁有約5300項專利組合,其中不少是2013年從日立光電子部門購買的。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Maxell曾起訴中興、華為等中國手機廠商。有業內人士曾表示,Maxell相繼拿華為、中興作為訴訟對象,其目的是為了加快推進其與國內智慧型手機廠商的專利許可合作。
(校對/零叄)
3、華為近日申請多項專利,涉及車輛定位、摺疊式電子設備等
圖片來源:天眼查
集微網消息(文/Wilde),據天眼查信息顯示,華為公司最近幾天新增了多項專利申請,包括車輛定位的方法、車載天線模塊和車載通信終端、摺疊式電子設備等。
天眼查顯示,7月14日公布的專利申請中,其中專利類型為「發明專利」的包括:秘鑰訪問控制方法和裝置;車輛定位的方法、裝置、控制器、智能車和系統;無線充電方法及電子設備;一種多核晶片及其調度方法等。在專利類型為「實用新型」的包括,:摺疊式電子設備;一種中框、後蓋和電子設備;一種車載天線模塊和車載通信終端等。
(校對/零叄)
4、Apple新專利曝光 Apple Pencil或可對物體取色
根據蘋果在2019年11月提交的,並於近期向外界公布的專利顯示,蘋果或將為Apple Pencil添加顏色採集功能。
根據專利描述,蘋果試圖通過一組特殊的光傳感器,對現實物體的顏色進行檢測和採樣。該專利介紹稱:「色彩傳感器上配備了可測量相應顏色通道的多個光電探測器,且具有一個或多個發光器件。控制電路可讓它照亮外部物體,然後根據反射光來檢測外部物體的顏色」。
對於習慣使用蘋果產品進行創作的設計師、畫師、藝術家們來說這一功能是十分強大的,可以為其提供更為多樣的創作工具。
5、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指南 強化專利權保護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7月17日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強專利執法指導工作,統一執法標準,強化專利權保護。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修訂印發了《專利糾紛行政調解辦案指南》《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辦理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案件指南》《專利行政保護複議與應訴指引》。
專利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大力推進專利行政保護規範化建設,先後制定《專利侵權判定和假冒專利行為認定指南(試行)》《專利行政執法操作指南(試行)》《專利侵權行為認定指南(試行)》《專利行政執法證據規則(試行)》《專利糾紛行政調解指引(試行)》《專利執法行政複議指南(試行)》《專利執法行政應訴指引(試行)》《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案件辦理指南(試行)》等一系列辦案規範性文件,有效規範了執法工作,全面提升了辦案水平。這些文件印發後也得到地方局和社會公眾的普遍好評。
2018年,中央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具體包括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此次指南(指引)的修訂,既是落實機構改革要求,加強對智慧財產權執法業務指導的現實需要,也是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的具體舉措。三個指南(指引)對已有的專利執法系列文件進行了及時地匯總、整合、修改,對執法辦案部門實踐中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加以總結、提升,從專利糾紛行政調解辦案、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辦理專利標識標註不規範案件、專利行政保護複議與應訴三個方面更好地指導、規範執法辦案部門專利行政執法保護工作。三個指南(指引)均包括正文與相關文書表格,共計22萬餘字。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加強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通過標準制定、案例指導、行政答覆、開展培訓等一系列工作不斷完善業務指導體系,提升執法保護水平,加大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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