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4日凌晨4時,家住屯門大興邨的林國偉,一人寂寞無趣,邊開車閒晃,邊喝酒,恰巧身邊一輛的士經過,恍惚中,林國偉看見的士的後排座位,坐著一個長髮披肩的少女,看樣子像極了自己的前女友。一夜的寂寞之感瞬間一掃而光,加上酒精的刺激,林國偉趕緊踩下油門跟了上去。
眼看的士慢慢減速,林國偉遠遠的把車子停了下來,待到的士車走了以後,少女進了一棟公寓樓內,林國偉趕緊一腳油門開到剛才少女下車的地方,下車衝進公寓樓,此時的少女正在一樓的大廳等電梯,在確認四周無人後,林國偉從後面用手臂箍住少女的脖子,將其拖入旁邊的樓梯口,實施了強姦,並且搶走了她的財物。
實施了一次犯罪後,林國偉的內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變得欲罷不能,看著警方找不到自己,他的膽子也變大了,1992年6月26日,林國偉將一名32歲的夜總會女接待強姦,1992年8月22日,他在屯門新禾裡又強姦了一名39歲的女子,1992年12月4日,屯門大興邨的一名女子下夜班回家,被林國偉勒暈,醒來後發現自己被搶劫強姦。1992年12月28日,一女子同丈夫唱卡拉OK,因其丈夫要上早班,所以提前離開,女子在回家的路上被林國偉強姦。
接連發生的5起在屯門區的強姦案,讓整個屯門的人都驚慌失措,晚上下班回家,很多人都自發一起行走,媒體更是冠以兇手&34;的稱呼,警方根據受害人身上提取的精液,只能確認5起案件為同一人所為,苦於每次作案都是夜裡,沒有目擊證人,加上兇手作案時,都是從背後勒暈受害人,沒有人看清兇手的樣子,導致沒有其他有效的追蹤線索,也讓警方感到束手無策。
屯門色魔
後來,在警方多次詢問受害人及身邊人案情時,第一起案件的的士司機說,當晚好像有一輛車子一直跟在他身後,聽完此話,所有人都打起了精神,警方邀請了當時出名的催眠師對司機進行催眠,司機回憶,跟蹤他們的是一輛白色的日本車,並且說出了車輛的具體型號和部分車牌號碼。通過此舉,警方將搜查範圍縮小了十幾倍,但剩下幾百個嫌疑人,仍然是不小的工作量。
就在警方排查剩餘的嫌疑人時,一起新的案件又發生了,只是這次,不單單是搶劫,強姦,案件已經升級,演變成了殺人。
1993年2月24日凌晨,一名50歲的女人在朋友家打完麻將,獨自回走友愛村,在路途中被林國偉勒頸,這次他用力過猛,女人當場死亡,他沒有將女人強姦,但是在女人身上射精,而後劫走她的錢財,逃之夭夭。
1993年4月,一名22歲的女子深夜回自己的住所,同樣遭遇林國偉勒斃,強姦,而後被劫走財物。
因此案的惡劣程度及不斷的罪惡升級,媒體大肆渲染,群眾也每天活在擔驚受怕中,警方的壓力與日俱增,只能增加人手對屯門區的可疑人群進行排查,由於風聲太緊,林國偉為了暫避風聲,躲到了紅磡區的姐姐家暫住,因其姐姐家臨靠土瓜灣益豐大廈,按耐不住寂寞的林國偉又採取了行動。
1993年5月24日凌晨,林國偉強姦了在卡拉OK做公關的女子劉某,事後想同劉某做朋友,被劉某拒絕,並打了他一巴掌,林國偉一時怒火中燒,掐死了她。1993年7月11日,林國偉在下鄉道附近又強姦了一名在卡拉OK工作的女子。
1993年8月5日,林國偉將目標鎖定在了一名21歲的少女身上,在將其強姦後,逼迫其告知手機號碼後離開,第二天晚上,林國偉給該少女打電話,約她去看電影,該少女告知警方後,警方在影院附近布控,成功將林國偉抓獲,至此,震驚屯門的連環搶劫強姦案終於告破。
案犯-林國偉
屯門連環搶劫,殺人,強姦案共造成10名女性被搶劫,強姦,其中3名女性被殺害,庭審時,林國偉一直堅稱自己是錯手殺人,並不是故意,拒不承認控方提出的3項謀殺罪,只承認自己搶劫及強姦。辯方律師更是提出要替林國偉做精神鑑定,但控方反辯,兇手只是反社會人格,並非精神疾病,理應按照正常法律條例同等對待。
經陪審團一致商定,決定判處林國偉終身監禁,而法官基於該案的惡劣影響及犯罪程度,重判林國偉11項終身監禁。到此,該案才終於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