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網站消息,近日,廈門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人保財險廈門市分公司存在跨區域經營僱主責任保險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為,廈門銀保監局對其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三萬元。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廈門監管局對人保財險廈門市分公司給予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對胡北萌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對劉金垵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文章來源:中華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