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今年的CPA考試結束已經快有一個月時間,這個階段有考生在擔心今年的考試成績;有人則已經開始為2021年的CPA考試備考;最扎心的則是那一部分儘管今年參加了考試但是知道自己基本上是過不了的考生,不僅要擔心成績還得著手準備新考季的備考事宜。
我們都知道,每年的CPA考試重點及知識點是不一樣的,特別是對於一些變動大的科目,可以說如果今年沒過,那對於考生來說明年就差不多得重學、重記、重背一遍!真的是很慘的一件事!
所以,今天注會菌就給大家結合2020年的財稅新政策等,給大家看下2021年哪些科目的教材變動會很大,2020年還沒有報考這些科目的考生,即使扎心,也得看完!
ps.今年的CPA考試已經結束,這個時候非常需要我們去總結和反思以更好的狀態去備考新的考季!為此,注會菌幫你把【2020年註冊會計師六科試卷+答案】全部整理出來了,全部是考試使用試卷,完整版、可估分、可對答案!現在免費送給大家了,無需邀請直接領取哈↓
CPA六科教材年年變!
是否要用新教材,是否需要重學
就看這些變化了!
CPA考試教材每年都會有一些變化,但是每年的變化情況不太一樣。有些年度變化大一些,有些年度只是一點小修訂。目前2021年CPA教材尚未出版,根據往年的情況,將在2021年的三月四月出版:
年份
出版時間
出版方
20203月30日左右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編寫、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20194月12日左右2018
4月02日左右
2017
4月02日左右
2016
4月02日左右
2015
3月25日左右
2014
3月16日左右
但如果大家要等到新教材再學習,那多半是時間不夠的,開頭我們也說到,有考生現在就已經開始了2021年的CPA備考學習。那麼怎麼解決教材這問題?我們完全可以根據2020年的新政策來看下最新的教材即將發生什麼變化!畢竟每年的新教材都是根據前一年12月底之前發布的新政策來改的。
開始對變動大的科目作出分析之前,先給大家就CPA六科的整體變動情況做個概述,其實很簡單:一般來說,變動幅度稍微小一點的科目是《會計》《審計》《戰略》《財管》,而變動最大的科目分別是《經濟法》和《稅法》!
其中更是以《稅法》渣男科目最為著名,一年一個大換樣!這不,我們再看2020年CPA《稅法》可能發生的變化,又又又大改了!
今年沒過的慘了!
今年8月份,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逢變必考」是久經考場的會計考生都知道的道理。只要有新的變動,對考試都會產生非常大的影響。
我們來看看,契稅和城市建設稅都有哪些變化:
1、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2、 差別稅率的規定:新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3、 減徵或免徵契稅的新增條款:
1) 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 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4、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
5、 納稅申報更簡化。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稅。
6、 退稅規定:納稅人辦理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可以向稅務機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7、 保密規定:為更好地保護納稅人信息安全,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徵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洩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一是城建稅法取消了專項用途規定。隨著預算制度的不斷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稅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不再指定專項用途。同時,考慮稅收分配和使用屬於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問題,一般不在稅法中規定,因此,城建稅法不再規定城建稅專項用途。
同時,城建稅法增加了增值稅留抵退稅涉及城建稅的相關規定。為避免增加留抵退稅企業的負擔,2018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文明確,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城建稅法將現行規定上升為法律,明確從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此外,為規範城建稅的徵管,城建稅法明確規定了城建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為不增加納稅人稅負,城建稅立法平移了現行稅率規定。考慮到城建稅屬於地方稅,各地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城建稅法沒有對納稅人所在地作統一規定,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確定。
確定納稅人所在地是為了確定城建稅具體適用稅率,與納稅地點不是一個概念,如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所在地在海上,不屬於市區、縣城或者鎮,適用1%稅率,但其納稅地點不在海上。
當然,這些是小稅種,對於考試的影響不是特別大,但是現在國家正在推動各項稅法的立法。截至到目前,我國的18個稅種中,尚未完成立法的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
其中增值稅法和消費稅法的徵詢意見稿已在2019年底及2020年初公布,相信大家已經關注到,同時印花稅也計劃於今年完成立法工作,房產稅更是吵吵鬧鬧,牽動人心。所以,從上面的信息來看,今年如果沒有通過稅法,之後確實很麻煩。今年沒過的,即將面對新法典!
除了《稅法》之外,還有第二大變動大改的科目就是《經濟法》了!在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與此同時,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這樣的變化,對於廣大會計考證黨而言,無疑是巨大的!
註冊會計師考試(CPA)《經濟法》中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歷年分值4分左右、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歷年分值14分左右。
我們看下CPA考試的考試大綱,明確指出了關於《合同法律制度》等的考查情況:
可以很明確的看到,民法典對於CPA的影響也是不小的,上面所有所列的相關章節內容都和新出臺的民法典有一定的關聯,這些章節有的佔比分值比較高,有的比較低,但在「變動即重點」的會計考證規律中,大家不要輕視每一點變化!
例如民事法律制度,其中包含的基本民法、物權法和合同法內容都將受到重大影響,具體在物權和合同法這兩塊的變動內容如下:
總而言之,對於這種變化大的科目,如果你今年的《經濟法》沒有變,那你明年真的就差不多得重來了!
《會計》最合適先學起來!
對於變化大的科目,注會菌的建議是儘量把學習時間和學習計劃往後排即可,那麼現在這個階段,有什麼科目是我們可以現在就開始備考的呢?如注會菌標題所言:《會計》這個科目是現在學習的必須必要科目!
作為CPA考試的基礎也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一科,學好會計對其他科目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助,一般來講備考時間至少要在350小時以上,可以分為三輪進行準備,現在處於的基礎階段,你只需按照下表進行安排計劃即可!
當然,對於不少零基礎的考生來說,可能CPA的入門依舊會有些難度,畢竟難度是真的難!那麼,難道就沒有解決辦法了嗎?
當然不是!從基礎做起,把地基打牢固,這很關鍵!為了幫助大家高效備考預習階段,注會菌這一次專門針對明年考試準備的教材《零基礎小白學注會》正式發布,針對明年考生免費送!全面覆蓋60%核心不變考點,明年考試一定要拿到!長按下方二維碼,即可參與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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