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8 09:45圖文來源:新華報業網
違停3分鐘內不處罰?假的!
違停3分鐘內不算違停?一位車主用自己的「實踐」證明,這是謠言。
「我只停了3分鐘,怎麼能貼罰單呢?」近日,江寧交警大隊湯山中隊接到投訴,一名司機要求撤銷對自己的違停處罰,因為他認為「只停3分鐘不算違停」。據了解,湯山交警中隊民警在石塘竹海附近巡邏時,看到一輛黑色小轎車停在路邊。這條路通往聖湯大道,禁止停車,交警隨即上前對車輛的違停行為拍照取證,並張貼違停告知單。第二天,車主張某不僅投訴交警亂執法,還找到交警中隊。他稱,自己當時只是下車去小賣部買了一瓶水,「我停車沒超過3分鐘,我要求你們撤銷處罰。」張某道。交警很驚訝,詢問他為何認為「3分鐘內不算違停」。張某答道,他曾在網上看過一個如何逃避電子警察曝光的「秘笈」,其中提到違停時要控制好時間,只要不超過3分鐘,就不會被認定為違停。交警表示,根據交通法規,只要把車停在禁止停車的地方都算違停,哪怕車上有人,也可以認作是違停,這與違停多長時間沒有關係。
在車主中,還有人認為只要停在車位內就沒問題,實際上並非如此。日前,江寧交警中隊巡邏中,看到一輛車子雖然停在車位內,可是車位是側方位車位,可該車卻垂直停放。「這種停法,也是違停。」江寧中隊交警對其進行了處罰,同時提醒稱,在車位內如果不按順序停放,一樣屬於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