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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劉鑫
一般認為,真正的企業家應當避免模仿,努力做到真實原創。我不相信這種策略具有廣泛的商業合理性。「山寨」的好處的的確確受到了低估。
說到底,每個商業點子都來源於之前的點子——律師稱為「現有技術」(prior art)。任何所謂的新產品或新服務都存在複製行為,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要不侵犯某一專利、外觀設計、商標或版權,或將自己的商品冒充成競爭對手的商品,你就可以憑藉一個點子大賺一筆。
還是那句話,重要的不是點子,而是如何執行點子。我們PizzaExpress曾經有一家名為Pizzaland的競爭對手,它開設的一家分店無論外觀還是菜單都與我們的相似。我們提起訴訟,輸掉了官司——但贏得了競爭。Pizzaland生意慘澹,品牌沒多久便銷聲匿跡,PizzaExpress卻實現規模翻番。
模仿比白手起家速度更快、成本更低、風險更小。不幸的是,很多創業家卻強烈牴觸「非我所創」,沉溺於自己的想法。企業家必須擁有自尊,但也要足夠謙虛,這樣才能認識到,有時候別人的正牌產品就是比自己設計的好。
超市的自有品牌現象堪稱山寨現象的典型案例。食品公司生產出新的食品,超市模仿生產它們並以更低廉的價格銷售。這或許會對研發支出產生負面影響,但同樣會促使供應商投入資源,儘可能地讓產品與眾不同、物有所值。而且歸根結底,自由企業制度不應允許任何人通過並不新穎的點子,獲得受法律保護的壟斷地位。
數碼市場更是模仿的天下。最成功的莫過於德國的亞歷山大•桑威爾(Alexander Samwer)、奧利弗•桑威爾(Oliver Samwer)和馬克•桑威爾(Marc Samwer)三兄弟,他們趕在美國公司登陸之前在歐洲數國創建了山寨版的eBay、Zappos、Groupon和Airbnb。他們這種形式的「不懈創新」收效巨大,三人已被視作億萬富翁。三兄弟經營著一家名叫「Rocket」的山寨「工廠」,孵化著幾十家網際網路初創公司,其中很多都是從矽谷照搬經營方案。他們學會了快速擴張,學會了讓網絡公司適應歐洲的品位與文化,並因此取得成功。
比起投資於真正的開創性想法,我通常更傾向於贊助高利潤、經過完全考驗的企業的「複製品」(但「複製品」與原先的企業應位於不同地區)。前者聽上去更有趣,但可能無法成功,而後者成功的概率要大得多。
創造性往往被誇大為所有企業家都應該具備的關鍵技能。其實,一點點機會主義和有效執行任務的能力至少是同等重要的。進步是一點點獲得的,不是一大步就可以實現的。創新和模仿都是能夠增加就業和財富的創業方式。
俄亥俄州立大學(Ohio State University)菲舍爾商學院(Fisher College of Business)教授石家安(Oded Shenkar)專門研究這種現象,並著有《模仿的力量:聰明企業如何模仿以贏得戰略優勢》(Copycats: How Smart Companies Use Imitation to Gain a Competitive Edge)。他認為,在方方面面都模仿市場領先的企業並非明智之舉,模仿它們更優秀、更經濟、更獨到的做法才是可行之道。而且動作要迅速——原創者不會坐視不管、眼睜睜地看著你搶走它們的市場。
可取的做法是,讓先行者先進入市場,並在它建立壟斷之前快速跟進,後來居上。
很多時候,模仿者的技術更完善,並且完全合法。先發優勢固然重要,但模仿者可從先行者的錯誤中吸取教訓,並且充分利用消費者喜歡貨比三家的事實。儘管面臨著殘酷的競爭,但模仿者的優勢在於,它已經知道自己的產品是擁有市場的。
我每到一座城市,就會尋找經營方式新穎的餐館。我不會通過許可、特許經營或合資企業的方式把它們引進英國,而是直接模仿精華元素,然後以自己的方式開店。我想,這大概就是資本主義吧。
摘自: 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