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年一度的520了,剛巧,碰上了難得的2020520。也不知道從哪年開始,這些有特殊意義的日子竟被過成了節日。
520,諧音我愛你;記得上小學的時候,經常喜歡買薯片吃,它的背面就會寫這些諧音的小句子,比如:1314一生一世;3344生生世世;5920我就愛你……
沒曾想,這些有特殊含義的數字,原來在法律上也是有特殊法律意義的。
打個比方,假如你對象給你發紅包,你會希望他給你發520、1314之類的能表達愛意的紅包,還是希望他給你發個1000、10000的紅包?
可能大部分人會覺得發10000的紅包更能體現對方的誠意。但是您這就想錯了,在法律意義上,像520、1314之類的紅包,屬於特殊含義數額的紅包,它是屬於「贈與行為」的,我們都知道,既然是贈與,那就是沒有辦法沒有理由能夠要回的。
而如果對方給你發的是500、1000、10000這種沒有特殊含義的紅包,當後期兩人有爭執糾紛的時候,在法律上可能被認定為相關的借款,這個是可以要回的。
那麼如果發出去的具有特殊意義的紅包(520之類)想要要回,要怎麼做呢?
這就需要你在發紅包之前在紅包上寫上一些條件,比如你正向女神告白,準備發520的告白紅包,那你就在備註上寫上「請答應我接受我的告白」等條件,這個時候,這個紅包就不是一個普通的贈與紅包了,而是變成了「附條件的贈與」,如果對方沒有答應告白,條件就沒有達成,那麼這個贈與就無效了,可以要求返還。
而當收到對方發來的沒有特殊含義的紅包時,你可以回復「謝謝你親愛的節日紅包好喜歡」之類的話,鎖定紅包性質為贈與,這樣在分手的時候就無法主張返還了。
但是若是夫妻中一方有婚外情,送情人這些含有特殊意義的紅包,法律是不會允許的。因為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應該忠誠,相互尊重,且雙方對於共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法院會認為此行為損害夫妻中另一方對於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於是會判贈與行為無效需如數返還。
其實小編也是性情中人,隱隱感覺這篇文章有點帶歪路的意思,現實生活中的人是不會這麼物質的,只要數額不是很大,感情不是很傷,應該也不會去計較這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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