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結構,提高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及有關文件規定,本學期將面向2015級、2016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專業學位)選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根據招生相關政策要求,共分為兩個部分:(附件4)
現就選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知識、較強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規定的碩士研究生課程計劃並且成績;
4.定向碩士研究生申請必須出具原協議單位同意函。
5.注意區分兩個類型選拔範圍
適用類型Ⅰ:選拔範圍僅限為我校2015級、2016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適用類型Ⅱ:選拔範圍為我校2015級、2016級全日制學術型及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但均需於2018年1月或6月獲得碩士學位。
二、報名流程及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1月20日。
登錄天津大學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yzb.tju.edu.cn)—服務系統—統招博士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可先查詢2018年列入招生目錄導師信息(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yzb.tju.edu.cn)—服務系統—2018年博導查詢系統),後註冊並完善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
註:上傳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證件照,推薦像素寬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為不超過20k。
在選擇「報考類別」時選擇「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選擇「是否參加e-Learning」時選擇「否」;
適用類型Ⅰ:在選擇「考試方式」時選擇「碩博連讀」;
適用類型Ⅱ:在選擇「考試方式」時選擇「普通招考」。
註:1. 上述兩個類型學生雖未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網報時關於「學歷信息」欄目下的「碩士學位及畢業信息」版塊均應完整填寫(證書編號可空)。
2. 報考考生無須繳納報名考試費。
(二)提交申請材料
兩個類型考生申請材料在初審階段以電子版形式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申請人須將下述材料的(2)-(6)項按順序轉化為一個PDF文件上傳報名系統。證書、證件、成績單、能力證明材料等上傳內容須清晰可見,附件總大小不超過20M。
1. 天津大學2018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該表由報名系統生成,通過初審(個人狀態為「具備資格」)後,可下載列印;籤署本人姓名並完成相應欄目的審批手續後,在學院組織綜合考核前提交。
2. 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附件1);
3. 由申請人所在學院提供1份申請人碩士階段課程成績的正式成績單,並加蓋學院公章;
4.身份證複印件、碩士研究生證複印件;
5.申請人提交的論文、完成項目、獲獎等信息的證明材料;
6.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7.提供至少2份專家推薦書(附件2),推薦書必須由指導過申請人進行學術研究或者教授過申請人課程的副教授以上專家撰寫(該專家應為校內教師或外聘導師)。推薦書撰寫完成後,必須由推薦人籤字,封入信封,並由推薦人在信封封口處騎縫籤字。
三、時間安排(附件3)
四、考核及錄取原則
適用類型Ⅰ:本次選拔考核結果要按照申請人志願及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碩博連讀生名單。考核總成績低於60分(以百分制計)的申請人不得進入碩博連讀生擬錄取名單。
適用類型Ⅱ:本次選拔考核建議參照本學院普通招考類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組織執行,並最終確認擬錄取名單。
五、信息公開及監督機制
選拔過程要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原則,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公開申請政策、選拔辦法、申請信息、擬錄取名單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建立專門申訴、投訴渠道,對外公布申訴、投訴途徑和聯繫方式,申訴、投訴機制的暢通。設立專人負責對申訴、投訴的處理工作,確保申訴、投訴得到及時的處理和解決。
凡對選拔結果持有異議的申請人或研究生指導教師,可在公示期間進行申訴。申訴人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由學院處理並存檔備案;如對院級處理結果不服,可在院級處理結果下達後5個工作日內向研究生院進行申訴。
(研究生院申訴電話:022-27401195,申訴郵箱:tjub27401195@126.com)。
原標題:面向本校選拔2015級、2016級碩士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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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
附件2: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家推薦書
附件3:選拔碩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時間安排
附件4:選拔碩士生攻讀博士學位要求及獎助標準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
(責任編輯: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