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銷,汽車製造廠商會推出舊車置換補貼政策,也就是,賣掉舊車買新車,廠方會補貼車主錢。三門的何先生,去年12月份買了一輛馬自達的車,當時,馬自達廠方正好有一個舊車置換的補貼政策,他可以拿到3000塊補貼。前段時間,何先生把自己原來的舊車賣了,但是補貼拿不到。這是怎麼回事呢?
何先生是2019年12月10號那天,到長安馬自達台州諾亞店提的車,原先的舊車金杯汽車賣掉,過戶是在今年4月7號,過戶當天,何先生把相關的資料給了4S店,對方說,廠方置換補貼的政策已經過期,3000塊補貼拿不到了。
何先生:置換補貼從什麼時候開始他沒跟我說,我想的話是從我購車那天開始算起 ,(有沒有說你必須在幾月份完成過戶)如果易拉寶上有說這樣的一個時間段的話,我也沒話可說,上面寫了是自己沒看到,因為他沒有講遞交資料的時間,所以我這塊也沒有上心,所以一直到4月初才資料遞交給他們。
何先生說,置換補貼政策具體哪天結束,他是不知道的,諾亞4S店也沒說過,,現在補貼拿不到了,4S店應該給他一個說法。
長安馬自達台州諾亞店銷售負責人程經理:他的車子剛開始是在我們店裡看的,但由於我們價格太高了,他選擇了二級經銷商,他是跟二級經銷商對接,我跟二級經銷商,我們整個的東西應該告訴二級經銷商,怎樣怎樣的。
程經理告訴記者,根據廠方二手車置換補貼政策,買新車開票後60天內提交資料,或者新車沒開票前180天內提交資料,才能享受補貼。那按這個規定,何先生必須在今年2月10號前,把舊車過戶資料交給他們。因為何先生是找二級經銷商買的車,這些事情應該是二級經銷商來告知和提醒。
但何先生說,二級經銷商讓他聯繫4S店的王經理。
二級經銷商羅先生:王經理催過好幾次,跟我要資料,但是我在中間嘛說來說去比較麻煩,我說你直接跟王經理聯繫。
何先生說,二級經銷商確實催過他交資料,但是交了幾次都不符合。二級經銷商羅先生說,馬自達廠方置換補貼政策,需要提交什麼樣的材料,他並不太了解,覺得話傳來傳去,比較麻煩,後來就讓何先生直接跟4S店王經理聯繫,那補貼置換時間,王經理有沒有說呢?
長安馬自達台州諾亞店王經理:從他車子辦手續,帶他去籤按揭交車完成,都是我一手完成,(您到底有沒有跟他講時間)每個交車的客戶每個有置換,(補貼)的客戶我都說得清清楚楚的,不然別的客戶也有這個問題。
何先生:(到底有沒有跟你講)如果他講了,我今天就不會到這裡來了,另外我1月22號給你發消息了,當時你也不回也不過問時間上面的問題(我這麼多信息進來沒看到也有可能啊,你應該打個電話給我也可以啊,是不是啊)
何先生發給王經理的信息是這樣寫的:過戶可能要到年後了,希望理解通融一下,王經理說,這句話就代表,何先生是知道置換補貼活動是有截止時間的。何先生則說,具體哪天結束,他是不知道的。現場,兩人對這一點,有不同的說法。
王經理說,買車後,他們就把何先生關於置換補貼的信息已經登記報備了,一直等著何先生提交舊車過戶後的資料,但何先生直到4月份才完成過戶,這個時候,置換補貼的時間已經過了。
長安馬自達台州諾亞店王經理:我們也是跟廠方溝通過的,不是這個時間過了,我沒有幫你爭取或者怎麼樣,我們幫你爭取諮詢我跟置換補貼專員問過,他說過了,確實沒辦法,你說我幫都不幫你,確實是你的事情,我做的服務不太好,我都幫你去問了爭取了,你一直說是我的問題那我就不樂意。
何先生說,補貼的事,自己也確實沒很上心,把車子過戶時間拖長了,但是不管怎麼樣,既然是馬自達廠方推出了置換補貼政策,作為4S店應該要去提醒車主注意辦理的時間。
那這個事,到底誰來承擔責任呢?律師表示,如果4S店已經告訴車主,補貼政策的具體時間,4S店和二級經銷商都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告知,應該是由二級經銷商來承擔責任。
浙江椒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元:二級經銷商和消費者有一個汽車買賣合同關係,二級經銷商同4S店有一個委託合同關係,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以及委託合同的特點,如果作為受託人4S店因為重大過失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的,作為委託人二級經銷商應該對消費者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也,也就說在目前的狀態下,如果消費者的利益受損了,賠償方應該是二級經銷商不是4S店。
何先生說,接下來他會跟二級經銷商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