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市就業服務中心獲悉,市人社局已下發《關於明確衡陽市發放失業補助金標準的通知》,明確了市本級及各縣(市)區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這意味著,從即日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了。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特殊時期。為保障好失業人員基本生活,解除失業人員找工作的後顧之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前不久,國、省相繼出臺了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文件,要求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待遇應發盡發、應保盡保。
據介紹,此次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最大的亮點是發放失業補助金。以往,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參保繳費滿1年以上、非本人意願失業」2個條件。擴大覆蓋範圍之後,參保繳費不滿1年,或者本人意願失業,都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了。
根據文件精神,從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以衡陽市本級(含五城區)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1242元/月計算,市本級、南嶽區、雁峰區、石鼓區、珠暉區、蒸湘區失業補助金標準確定為993元/月;以各縣(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1098元/月計算,衡南縣、衡陽縣、衡東縣、衡山縣、祁東縣、常寧市、耒陽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確定為878元/月。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申領,無需辦理失業登記或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材料。
同時,此次政策還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退休年齡;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1倍等。(記者李建平 通訊員曠豔 陳振 編輯王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