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最新一期的廣州日報刊登了一則關於網絡侵權糾紛案的「道歉聲明」,聲明由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發表,就其微信公眾號「大唐雷音寺」(已被註銷)發表的《誰能拯救名創優品?》一文中部分失實內容,向名創優品道歉。據悉,該網絡侵權糾紛案發生於2019年4月,至今已一年多的時間,經法院最終判決為名創優品勝訴!
廣州日報上刊登的「道歉聲明」,詳細內容如下:
道歉聲明
關於名創優品(廣州)有限責任公司(名創優品)訴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糾紛一案,法院已作出生效判決,認定本公司發表的文章侵犯了名創優品的名譽權。
鑑於本公司於2019年4月19日在微信公眾號「大唐雷音寺」發表的《誰能拯救名創優品》一文中,有關「名創優品」2018年業績下滑、2014-2016年店鋪關閉數據等內容失實,對名創優品造成不良影響,為消除影響,本公司特向名創優品表示誠摯的歉意,並對看過此文的讀者深表歉意!
特此聲明道歉。
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
侵權自媒體在廣州日報刊登道歉聲明(截圖)
網上發布侵權文章 自媒體被判道歉並賠3萬
因認為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微信公眾號「大唐雷音寺」,發布《誰能拯救名創優品?》一文,且大量內容及言論沒有事實依據,侵犯了名創優品的名譽權,名創優品將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二審宣判(終審),法院判決陽春子路公司在廣州日報上發表致歉聲明,向名創優品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其名譽,並賠償名創優品公司相關經濟損失3萬元。
名譽遭侵權 名創優品向法院提起訴訟
名創優品公司向一審法院訴稱,2019年4月19日,陽春子路公司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通過旗下微信公眾號「大唐雷音寺」發布《誰能拯救名創優品?》侵權文章,文中諸多內容失實,且在多家影響力巨大的平臺上發布涉案文章,對名創優品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名創優品因此起訴到法院,一審起訴中要求陽春子路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名創優品公司名譽權的行為,包括刪除「大唐雷音寺」發布的侵權文章,且不得再在任何媒體、網絡平臺上發布;通過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以及《廣州日報》等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道歉聲明,持續時間不少於三十日;向名創優品公司賠償經濟損失等費用20萬元,以及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不服,二審上訴
北京陽春子路科技有限公司在二審上訴稱,其發布的文章離提及的相關數據真實可靠,內容描述也有事實證明,且是在新聞媒體的言論範圍內進行發表,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沒有侵犯名創優品的名譽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陽春子路公司認為,一審法院判決明顯賠償額過高,負擔過重,與侵權情節、主觀過錯和損失不相適應。還表示法律應對新聞評論適度寬容,慎重認定侵權。
法院最終判決: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審判決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陽春子路公司在微信公眾號「大唐雷音寺」,發布涉案文章,針對名創優品業績下滑、店鋪關閉等描述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實,一審法院認定構成誹謗依據充分,且涉案微信公眾號具有一定的社會關注度,其內容和觀點通過自媒體平臺的轉發和留言功能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對名創優品公司名譽造成負面影響,其行為已構成侵權。在涉案微信公眾號已經註銷的情況下,一審法院判令陽春子路公司在廣州日報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名創優品公司相關經濟損失3萬元,認定合理。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中駁回陽春子路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