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看該行李箱發現移動電源 通訊員王麗 供圖
長江日報融媒體8月13日訊 空運的貨物裡居然「夾帶」了移動電源?原來是個內置充電寶的拉杆箱。13日湖北機場警方披露,查獲了這個「新鮮貨」,提醒旅客不要使用此類行李箱乘坐飛機。
8月13日晨6時55分,湖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貨運區派出所接到機場貨運安檢人員報警稱,一件由某公司承運,預備從武漢飛往成都的貨物紙箱內,竟包含一個移動電源。
機場民警趕到現場打開紙箱,發現是一個嶄新的拉杆行李箱,箱內空無一物。詳細查看後民警發現,這個行李箱的手拉杆間設有一個可攜式移動電源,從拉杆箱外部看,僅有一個數據線接口,移動電源的其他部分都被拉杆箱的外部材料遮擋,無法單獨拆下使用,且十分隱蔽。
民警查看該行李箱發現移動電源 通訊員王麗 供圖
據機場警方介紹,因鋰電子電池易燃易爆,若在客機貨艙中存放將可能對航空運輸造成危害,2016年,國際民航組織已全面禁止在客機上託運。根據《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規定,100Wh以內的充電寶必須由旅客個人攜帶,嚴禁在託運中攜帶,100Wh以上、160Wh以內的充電寶經航空公司批准後隨身攜帶,160Wh以上的充電寶嚴禁攜帶。無論是何種情況,飛機貨艙中都嚴禁夾帶「充電寶」。
13日,機場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將對承運該貨物的公司依法作出相應處罰。長江日報記者獲悉,這個行李箱本是一位網友網購「嘗鮮」,不料賣家卻將本來須陸運的貨物誤採用空運方式,遭受處罰,實在大意。
機場民警也提醒旅客,儘量不要使用這種「自帶」移動電源的拉杆箱乘坐飛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記者夏奕 通訊員魏寒冬 王麗 實習生淡慶)
【見習編輯:符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