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營口中院對一起長達四年未執結的案件採取強遷措施。被執行人主動、自願配合法院交付所有涉案資產,案件得以順利執行。
案情簡介:
榮某在申請執行營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老邊分公司、李某、欒某、陳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市中院依據生效判決,對被執行人所有的15套商業門市、34個地下車庫、331個車位予以查封。被執行人為規避債務,連續到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上訪,利用異議、複議、再審等手段多次以相同理由向省法院、最高法院提出申請,拖延執行,逃避履行義務,嚴重阻礙了法院執行工作的正常開展,致使申請人的債權長期得不到實現,給執行工作帶來了極大困難。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市中院在市人大常委會、市委政法委支持下,決定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強遷。
周密謀劃:
市中院黨組高度重視此次強遷行動,專門召開黨組會研究部署,責令執行局周密組織、精心謀劃、強力實施,制定紮實具體、可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
市中院執行局迅速行動,成立強遷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局務會研究措施、布置任務,制定《強遷工作預案》,指派專人前往現場張貼《強制遷出公告》,先後5次進行強遷預演。同時,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對本次行動全程監督、跟蹤報導。聯合老邊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120急救中心維護現場秩序,防止發生意外事件。
執行現場:
當天下午1點30分,市中院出動3輛警車、16名執行幹警,按計劃準時到達強遷現場。執行法官當場宣讀公告,依法向被執行人出示法律文書,宣布強遷決定,同時,迅速布置警力,勸離圍觀群眾。
執行中,執行幹警全程佩戴執行單兵設備記錄強遷過程,現場情況實時傳輸到執行指揮中心,執行行動全程留痕。院領導坐陣執行指揮中心,全程指揮、統一聯動,下達執行命令。
八月盛夏,室外溫度高達32度,執行幹警頭頂烈日,揮汗如雨。涉案商業門市、地下車庫內到處充斥著垃圾、灰塵,幹警們不怕髒累,耐心核對清點、逐一拍照取證、登記造冊。
強遷過程中,被執行人迫於法院強大震懾及社會輿論壓力,主動請求暫緩強遷工作,願意主動履行交房義務。在市中院執行幹警的現場見證下,被執行人將所有涉案商業門市、車庫、車位順利交付給申請人和買受人,本次行動圓滿結束。
營口中院將繼續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保護申請人勝訴權益,彰顯司法權威,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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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品
圖片|鄭 紀
文字|鄭 紀
製作|李 寶
審核|趙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