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錄取通知書,考生本人還要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到當地招辦領取紙質檔案。
紙質檔案影響到學籍辦理、升學、升職等,開學報到前記得一定要領取個人紙質檔案。
一
高中畢業生(含應屆、往屆):報名登記確認表、體檢信息表、報考學校(專業)志願表、中學學籍、高中綜合素質評價表、經審查合格的各類照顧對象證書或證明複印件等。
二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含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和技工學校):報名登記確認表、體檢信息表、報考學校(專業)志願表等。
三
在職人員和社會青年(含同等學力)考生:除中學學籍外,其他材料與高中畢業生相同,另外還應有最後學歷證明(複印件)和考生報考資格認定證明等。
紙質檔案領取要求考生已經領取到錄取通知書,還需要考生本人攜帶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按當地招辦規定的時間去領取。
未通過省招辦錄取程序錄取的拿到的錄取通知書無效,當然也不能領取紙質檔案。
紙質檔案領取時一般是用密封條密封並加蓋當地招辦公章,考生領取後不能自行拆封,入學報到時交給錄取院校(院校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要求辦理)。
紙質檔案是考生以後升學、就業等的重要證明材料,如果不領取對於以後學籍辦理、升學、提幹都有一定的影響。
紙質檔案一般要求保存半年,半年以後檔案中當年的報名登記確認表、體檢信息表、報考學校(專業)志願表等可能就要銷毀,高中學籍檔案部分一般退回原學籍所在中學。信息表一旦銷毀很難再補。所以過了一定時期如果發現沒有紙質檔案,想要再補,難度可想而知。
如果領到錄取通知書又想復讀,考生本人可以拿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到當地招辦領取,領取後檔案可自行保管。也可以不領取,等招辦把檔案退回原學校時再去原學校領取。提醒一點的是,錄取後未到高校實際就讀會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平行志願限報學校數量。
如果沒有被高校錄取,一般不能到當地招辦領取個人檔案,可以等招辦把檔案退回原學校後再去原學校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