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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喀什檢察分院組織召開檢察委員會2020年第六次(擴大)會議,集體學習《民法典》相關內容。此次會議由喀什檢察分院黨組副書記、檢察長乃比·艾買提主持,邀請了喀什檢察分院專家諮詢委員、喀什大學法政學院講師、法學碩士胡婭做專題講座,會議通過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直接擴大到喀什兩級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參加學習。
會上,胡婭老師主要從《民法典》頒行的重要意義、編纂歷程、基本構成、主要內容以及《民法典》與檢察等五個方面,對《民法典》的一些亮點進行了全面解讀。講座既有深厚的民事法律理論,又緊密聯繫立法、執法、司法工作實際,內容豐富,深入淺出,對於喀什全體檢察人員學習掌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內容、重大意義、實施要求等都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乃比·艾買提檢察長結合喀什檢察工作實際,對兩級檢察機關學習貫徹《民法典》提出具體要求: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把學習民法典做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兩級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要主動把學習民法典融入日常工作中,深刻領會法條背後的立法原旨、基本原則和基本法理,不分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訴訟,全體檢察人員都要聚焦解決辦案中的實際問題深入學習民法典。
以貫徹實施民法典為契機,推動民事檢察工作邁向新階段。兩級檢察機關要以保障民法典切實實施為重點,加強對民事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健全對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訴的受理、審查機制,加大監督力度;深入開展民事虛假訴訟專項監督,著力維護訴訟秩序和司法權威;切實加強民事執行活動監督,加快建立執行信息共享平臺,對明顯超標的執行、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違法處置被執行財產等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加強對民事非訴法律文書執行中違法情形的監督,從源頭上促進仲裁和公證嚴格依法規範進行;對農民工、貧困群眾等民事主體提起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加大支持起訴力度,體現司法溫度。
以民法典為參照,加強行政檢察監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要從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以民法典為參照,進一步加強行政檢察工作。通過對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促進糾正行政機關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促進糾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行政行為中的違法活動,推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以民法典權利規定為界限,客觀公正履行刑事檢察職責,依法保障人權。要深刻領會民法典的體系化思維,通過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訴職責,堅決懲治侵害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犯罪行為;辦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妥善辦理刑民交叉案件,既懲治刑事犯罪,又保障民事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特別是要防止違規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和強制措施,侵犯自然人和各類組織的財產權、人身權。堅決監督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保護企業家財產和人身安全。
以民法典為動力,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使命。要貫徹民法典確立的「綠色原則」,加大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力度,探索推動公益訴訟制度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順暢有效銜接;落實民法典懲罰性賠償請求權的規定,做好與私益訴訟懲罰性賠償的銜接,強化對食品藥品安全和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的探索;堅決貫徹英雄烈士保護法和民法典的規定,對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捍衛英烈尊嚴;落實民法典關於強化未成年人保護、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範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依法履職、擔當作為。
此次檢委會(擴大)會議是喀什兩級檢察機關對《民法典》的再學習,充分體現了喀什檢察分院黨組對學好用好《民法典》的高度重視,也是用好「外腦」、充分發揮專家諮詢委員作用的一次有益嘗試。會上既有專家的專業解讀,又有領導的剛性要求,為確保《民法典》在喀什兩級檢察機關統一正確實施夯實了基礎。
供 稿: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編 輯:喀什檢察
檢察 | 學習貫徹 |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