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進和實施西南財經大學教育國際化戰略,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素質人才,進一步推動教育國際化進程,鼓勵我校學生出國(境)學習交流與深造,特設立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該獎學金由學校專項資金資助我校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國際交流合作項目和相關活動,資助對象為我校符合條件的中國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一. 獎學金種類、名額及資助範圍
專項獎學金
二. 獎學金申請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誠實守信,品德優良,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學習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已獲得參加我校已備案的學生國際交流項目的資格,赴國(境)外合作院校或研究機構開展專業學習、科研合作、學術交流、遊學、短期研修、學術會議、國際性比賽等;申請人需提供外語水平證明(如雅思、託福、GMAT、大學英語四六、級等),在同等條件下,外語成績較高者優先考慮;被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的高校錄取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列入學校當年貧困生名單的優秀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已獲得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的學生不得再次申請此獎學金;申請此專項獎學金的學生不得同時申請長期交流學習資助。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公派學生不得再次申請此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申請除了需要滿足各專項設定的特殊條件以外,均需滿足GPA3.0及以上,託福85分(雅思6.0)及以上。(一)學生在申請獎學金前,須仔細閱讀《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方案》,確認自己符合申請獎學金的條件。(二)學生在確認獲得參加我校已備案的學生國際交流項目的資格後,在國際處網站(oiec.swufe.edu.cn)下載並填寫《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申請表》,按照獎學金類別進行申請。(三)將《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官方成績單、語言成績證明等)一併提交給項目主辦單位,由項目主辦單位統一於5中旬(秋季交流)或11月中旬(春季交流)將完備的材料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四)申請「優秀成果獎」的學生可在返校後向項目主辦學院遞交獎學金申請,並附上優秀成果的相關材料(獲獎或發表學術論文等) 學校成立出國(境)留學獎學金評審組,主管外事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學工部、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財務處及相關學科、學院負責人構成。獎學金評審辦公室設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日常管理。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每年6月、12月分兩次評審,每次開放每類項目1/2名額。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評審組根據學院上報的學生申請材料,組織評審(必要時可組織面試),提出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並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以學校出國(境)留學獎學金評審組文件為據,由學校財務處按規定發放。在學生出國(境)之前發放所獲獎學金額度的60%。學生返校後20日內向國際處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經獎學金評審組審核通過後,發放剩餘部分獎學金。「優秀成果獎」在返校後根據評審結果一次性發放。學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獲得者,在出國(境)前應與學校籤訂《西南財經大學校際交流學生出國(境)學習協議書》,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按期完成學習任務、遵守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等。因為任何原因中途退出項目或未完成項目的學生須返還所獲得的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