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讀傑克倫敦的這篇短篇巨作,最令人震撼的原始的生命的呼喚。《野性的呼喚》講述的是一條家狗變成一隻狼的故事,這條狗目睹了人與人,狗與狗、強者與弱者之間冷酷無情和生死爭鬥,於是為了生存,它學會了只求活命、不顧道義的處世原則。
從原始到文明又從文明回歸到原始,拋棄了文明的外殼,回歸原始的大自然。一條名叫巴克的聖伯納犬和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它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一個溫暖的山谷裡,後來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為一條拉雪橇的狗。由於當時嘗試的淘金熱,許多人紛紛湧入了北極,這些人都急需用狗,他們需要的是那種聖體魁梧、筋肌發達,能夠做繁重勞動、皮厚毛長能抗寒天氣的狗,這對狗來說就是災難,它們被當作機器一樣不斷地運轉,需要拖著繁重的行李不停地在雪地、在薄冰上奔跑。
巴克從一條文明的狗,不斷地受到馴化,在搏鬥中明白了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最後變成一隻狼狗。只要決心與敵人生死決鬥,它絕對不會退讓,它從前面的鬥爭中得到了經驗,知道沒有中間路可走,要麼取得統治權,要麼就是被統治;表現仁慈就是軟弱的表現,原始生活是殘酷的。它會被理解為是懼怕,而這種誤解會導致死亡。殺或是被殺,吃或是被吃,這就是法則。
巴克是一條機靈的狗,有敏捷龐大的身軀和超強的適應能力。原文當中寫到這樣一段話:「它模糊記起了自己種族的早期時代,那是它們成群結隊地出入原始森林中,靠著追趕和捕殺獵物為生……現在它在生活中所使用的本領,即時祖先給他們這個種族留下來的本領。巴克不廢吹灰之力,也沒可以去尋求就掌握了這個技巧,好像它一直都會使用似的。」這種寫法好像讓人眼前有了重影,一切都是模糊的清晰,仿佛魔幻,卻那麼真實。巴克的潛意識中有最原始的畫面,這個畫面就是伏筆,指引著巴克回歸自由、回歸大自然的懷抱。
巴克是條忠誠、有情有義的狗。它與主人桑頓的感情很深,準確地說是互相理解和深愛。巴克在變成一隻強大的「狼狗」前,一次偶然機會下桑頓救了巴克,也因此他們之間的故事就開始了。巴克為報恩為桑頓做了很多事情,陪伴桑頓做他想做的事情。作為一條領頭,它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在山林裡的數日裡,它的野性已然回歸了大半了,從它與那隻小狼狗朋友的交往中就可以看出,它是屬於大自然的。可是,巴克愛桑頓,它捨不得離開桑頓,在愛與自由之間,巴克義無反顧的選擇了前者,即使如此它對大自然的嚮往也從未減弱,天性會指引它走向最舒適的地方。可在後來,巴克與一隻身軀龐大的領頭的麋鹿糾纏了四天四夜,最後吃掉了整個麋鹿,當它回到營地,它嗅到有一種危險正在發生,意識到不對勁,它看到狂傲的印第安人在營地狂呼,主人桑頓被他的同類殺死了。巴克與文明世界最後一根稻草斷了,它帶著悲憤撕碎了那些印第安人,而後又以一狗之力抵抗一群狼群,最終取得勝利,成為一支「領頭狼」。從狗王蛻變成狼王的曲折經歷,巴克不但有狗性、有狼性、還有人性,它的忠誠和它的無畏,它的據理力爭和自然天性都得到了釋放。
傑克倫敦的這篇《野性的呼喚》,攜帶是一個從文明回歸原始的過程,原始生活的生存法則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猜測傑克倫敦其實也是想控訴現在的社會,弱者永遠是弱者,強者永遠站在高處,如果想要在這個社會生存下去,就必須要學會心狠,現在的社會其實跟原始社會的生存法則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多披了一層文明的外衣。這本小說不僅刻畫了狗的世界,也刻畫了人的世界,而生命也總是在不斷掙扎求存的過程中獲得意義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