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王了
2020成都幼升小落下帷幕,2021幼升小的家長要準備起來了。
近日,有網友通過四川在線問政四川平臺和川報觀察民情熱線求助通道諮詢:孩子爸爸是成都集體戶口的情況下,明年孩子幼升小進行學位統籌的時候,相關部門能酌情將孩子學位劃入居住地附近的學校嗎?
該網友稱,他們一家在成都居住,但她的戶口在眉山,而老公的是金牛區集體戶口,按照政策,小孩也是隨她的外地戶口。去年,他們在成都購置了新房,但明年底才交房,而小孩明年9月就要上小學了,戶口無法在上小學前遷入成都。網友詢問,孩子能否先跟隨父親的集體戶口落戶就讀?
對於網友的要求,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和成都市教育局都進行了回復。
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回復稱,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規範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號)文件相關要求,單集體戶子女入學申請,法定監護人一方為成都市集體戶籍,本人為外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非成都市集體戶籍一方法定監護人為申請人,按當年成都市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提出入學申請。
根據2020年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通知書》辦理指南,戶籍不在成都高新區、四川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在上述區域務工且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居住的人員,申請子女在新區就讀,需滿足相關條件。
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複印件——
1.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籤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的相關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因此,建議由孩子的媽媽申請以隨遷子女就讀,具體政策請以孩子入學當年的相關政策為準。
名詞解釋>>>
統籌
統籌安排指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要求(即辦理有當地居住證和購買社保滿一年)的隨遷人員子女,由教育局統一分配,將這部分孩子直接分配在沒有招滿學生的學校,並由社區或者教育局統一發布分配名單。
一般遵循就近分配的原則,最遠不會超過戶籍所在區或者居住證所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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