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天峨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黃正、胡祖陽、管文華等11人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庭審現場
2007年開始,被告人黃正與被告人胡祖陽、胡祖庚等人在天峨縣、南丹縣多地開設賭場並放高利貸牟利。為追討賭債及高利貸,黃正夥同他人,多次採取上門滋擾、恐嚇威脅、毆打等暴力及軟暴力手段,將被害人及家屬逐出家門、強佔被害人住宅,並肆意佔有、轉移、扣押被害人物品,勒索錢財。形成了以被告人黃正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祖陽、管文華、劉日新、胡祖庚為較為固定的重要成員,蘇家尋、姚秀敏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各被告人入場
開設賭場 非法牟利
2016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黃正、胡祖陽等人在天峨、南丹多地開設賭場,牟取不法利益。被告人管文華、劉日新、胡祖陽、胡祖庚等人分別負責在賭場內發牌、「抽水」、維持秩序、對接外圍放風的「工兵」等工作。賭場每場抽取「水錢」均達數萬元,由黃正和胡祖庚點清後發放工作人員工資和「魚仔錢」。
▲各被告人在庭上
尋釁滋事 強拿硬要
2016年,為催收賭債和高利貸,被告人黃正糾集胡祖陽、管文華等人多次闖入被害人姚某家中,強行拆換姚某家一樓大門鎖,霸佔一樓,搬走冰箱等物品,姚某妻兒上樓均需通過黃正等人的同意。此外,黃正等人還到姚某親屬家滋擾,以姚某子女生命相威脅,逼迫其還債。
▲公訴機關在宣讀起訴書
敲詐勒索 強要保費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張某豔向被告人黃正等人借高利貸用於賭博,為追索債務,黃正等人將張某豔約至天峨縣某酒店,將張某豔打至鼻子流血後,又要求她當場寫下19萬元的欠條,並強制提供擔保人才允許離開。黃某收、王某勇在該欠條上署名擔保。此後,黃正等人聯繫不上張某豔,他們則向黃某收追債,強行開走黃某收的轎車,並讓黃某收與王某勇籌了6萬塊錢才能將車開走,並從欠條上撕掉兩個擔保人的名字。
▲各辯護人在庭上
為瑣事施暴 毆打追趕他人
2013年3月9日凌晨,在天峨縣城某娛樂廳玩耍的被告人黃正等人,參與韋某斌與一女子的糾紛,黃正被韋某斌打中嘴部,隨後黃正、劉日新等人對韋某斌進行毆打,被娛樂廳老闆制止後,黃正等人又將已癱軟在地的韋某斌拖至娛樂廳旁的路邊,繼續拳打腳踢。打停後,黃正還用摩託車將韋某斌帶至雲林路大拐彎附近,被告人管文華、胡祖庚等人接到黃正電話陸續趕來。韋某斌藉口找朋友,從河邊小路逃跑,黃正等人在後追趕,韋某斌慌亂中跑往河床方向不慎落入水中。同月23日,韋某斌的屍體在東蘭縣紅水河某段被發現,經鑑定為溺水死亡。
▲被告人黃正(綽號:「瘋狗」)
故意傷害 持械火拼
2005年至2006年間,被告人黃正等人多次因為口角,與他人發生激烈衝突,毆打、砍傷他人,造成他人不同程度的輕傷、重傷。2008年,為爭搶賭場客源,黃正還糾集得胡祖陽等人與羅燕波(已判刑)一夥在天峨至南丹二級路上持槍火拼,造成1人重傷,4人輕傷的嚴重後果。
▲法院合議庭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正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分別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當天的庭審全程錄音錄像,並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直播,全縣各大戶外顯示屏均同步直播。各鄉鎮各有關單位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集中觀看,「村兩委」幹部和村黨員幹部通過手機自行收看庭審直播活動,部分學校組織學生收看。
該案件涉及人數及罪名眾多,庭審預計將持續至11月6日並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