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上午11時,南陽市工業路某五金機電商店財務工作人員劉某到車站路農業銀行列印流水。因車站路農行列印不了銀行流水,劉某就拿著銀行卡到家電大世界附近的農行。待銀行流水列印後,劉某發現店裡的另一張中信銀行儲蓄卡不見了。後立即到中信銀行進行查詢,發現11:40此卡已被提款4000元,11:41分又提款400元,12:24在萬德隆購物中心超市消費10元,共計損失4410元。
南陽光武分局車站大隊民警在接到報警後,立即開展調查工作,下午19:00民警在工業路某銀行外。將準備再次取現的呂某成功抓獲。
原來,呂某在到工業路中國銀行取現的路上,撿到了一張中信銀行的銀行卡。他就認為反正是撿到的東西,就沒有多加考慮。直接把這張銀行卡插進了自動取款機。原來卡上的數字就是取款密碼,並發現卡裡還有19,000多元,一時糊塗就分兩筆取了共4400元,還到超市消費了10元。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呂某取用金額滿5000元,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呂某刷卡金額為4410元,公安機關已依法將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