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衢州8月10日電(通訊員 徐素明 湯思怡)駕駛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本身就存在隱患,交通肇事後想的是如何逃避法律責任更是錯上加錯。日前,柯城區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外逃六年的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徐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許多貨車司機都希望自己能夠一次多拉點貨,並且對安全行車不以為意,徐某某也不例外。2011年4月,徐某某駕駛的中型貨車嚴重超載,且車輛制動系不符合國家標準,巨大的行駛慣性導致車輛無法減速,在與兩輛車發生刮擦後與前方等候信號燈的重型貨車發生追尾碰撞,致車輛搭載人員塗某某當場死亡。
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移送柯城區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在法院即將開庭之際,徐某某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又受到親戚朋友的蠱惑,自以為只要出去躲上個一年半載便可以逃脫刑法的追究,回來的時候大家就會忘了這件事了。
於是徐某某偷渡至越南,開始了六年顛沛流離的外逃之旅。在越期間,因偷渡者沒有合法的身份,無法得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只能在「黑老闆」、「黑工廠」打零工養活自己,當時56歲的徐某某語言不通,加之文化差異,在越南的日子生活十分艱苦,身體狀況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年紀越大越是思鄉。
終於,徐某某在2017年6月回國自首,此時的他窮困潦倒,消瘦而憔悴。案件審理中,徐某某一提起六年顛沛流離的逃亡之旅,便哽咽了,心中後悔不已。 收到判決書後,徐某某心裡一塊石頭終於落地,長籲一口氣說:「逃,真的不是辦法。我現在心裡終於踏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