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沂公安交警
迅速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為受害者家屬討回了公道
維護了法律的威嚴
12月16日15時40分,蘭山區229省道西蔣村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型轎車與一名行人相撞,被撞的行人又與另一輛普通客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行人當場死亡,小型轎車駕駛員隨即駕車逃離事故現場。
接到報警後,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並開展偵查工作。為了儘快給受害者家屬一個交代,辦案民警兵分兩路對案件展開全面偵破,一路負責對現場勘查取證,走訪群眾。第二路調取周邊路段監控、網上比對車輛信息和查證駕駛人信息。很快,警方就鎖定了家住附近村莊的肇事嫌疑人王某某。
經調查,事故發生後,王某某加大油門駕車逃逸,逃跑過程中又與另一輛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因車輛爆胎,王某某不得已選擇棄車逃逸。鎖定嫌疑人後,辦案民警立即前往王某某家中對其實行抓捕,但王某某並不在家中。
辦案民警沒有放棄,宣講法律、曉以利害,動員其家屬做王某某的工作,規勸其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當晚23時許,王某某迫於壓力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訊問,王某某對肇事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雖然現在法律法規日漸完善、交通科技日益發達,但仍有一些法律意識比較薄弱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存有僥倖心理,肇事逃逸。在這裡,臨沂公安交警明確告訴您:交通肇事逃逸不可取!否則讓你後悔莫及!
臨沂交警
【來源:琅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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