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魚哥,上一篇內容分享---《信用卡逾期後每個月帳單日還個30-50,能避免催收和起訴嗎?》過後,收到了不少朋友私信,結合大家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小魚哥來做本期的內容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期話題:逾期後徵信花了?徵信黑戶?老賴?孩子不能上學?不能飛機高鐵出行?
有太多朋友最關心的就是徵信的問題,為何一直以貸養貸不敢逾期,就是對徵信有最不清晰的認知,也對目前網際網路和自媒體上誇大的徵信影響過於聽信,所以導致了一系列的擔憂並存,比如本期題目所講的,信用卡或者網貸逾期之後是不是徵信就黑了?出國會不會受影響?房產會不會執行?孩子讀書有沒有問題?以後出門讓不讓坐飛機高鐵?
這些疑問和困惑是深刻影響眾多負債朋友和深陷低谷中朋友的最大的顧慮,本期分享小魚哥做一個最詳細的解答,參考了眾多政策政令以及問詢了非常專業的對口人士,小魚哥本期分享希望可以讓你在眾多龐雜的自媒體分享體系裡,關於徵信這個問題找到最安心穩妥的答案。
徵信評估是很多朋友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經常聽到的說法,但其實大部分朋友的逾期只能算是不良徵信,如果信用卡或者網貸逾期的次數多了,一般來說連續超過三個月,累計次數達到6次以上就很大可能成為眾多銀行的黑名單,也就是行話所說的:連三累六。
但是這個時候依然不能算是黑戶客戶,可能還是會有銀行願意批下貸款的,因為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政策,不是所有的銀行都使用一套評估體系,這種說法概括來說,就是如果這個時候能夠及時處理,並且在往後的日子裡能夠及時還款,最多5年徵信就會新帳單滾動覆蓋恢復正常(新版),這樣的情況下,在徵信不良記錄被滾動覆蓋掉之後,後期依然可以和銀行對接貸款業務。
那不良徵信對生活有哪些影響?
簡單來說就是當徵信不良出現汙點後,在辦理一些金融業務的時候,比如像買房買車貸款是很難批下來的,但有不良媒體散布說:徵信黑了就意味著坐不了飛機,坐不了高鐵,住不了酒店,連孩子都讀不了書,要是這樣理解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實際上如果僅僅是不良徵信記錄,跟這些都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之所以有人這樣理解,是因為把不良徵信跟失信執行人搞混淆了。
現在小魚哥就需要解釋一下:什麼是失信被執行人,什麼是老賴?
可以劃等號,失信被執行人基本上就等同於老賴。
老賴,這個字面意思也很明確,就是老是抵賴,在債務上表現就是不認帳不講理。
但是老賴可不是我們認為的,老賴沒錢花,沒錢買菜、沒有生活費、甚至居無定所跟我們一樣過得很悲哀,恰恰相反!大多數老賴是具有部分還款能力或者全部還款能力而只是不去履行還款義務,才會被法院判定為失信被執行人。
那麼失信被執行人具體是怎麼來的?信用卡或者網貸逾期之後成為失信執行人的可能性有沒有呢?
小魚哥結合最新的法律法規說明一下,不是隨便一個人欠了信用卡或者網貸沒錢還了導致逾期了,就會被認定是失信執行人的,肯定不是這樣子,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清楚。
成為失信執行人的先決條件是至少得先是銀行或者網貸平臺起訴了你,而且是你敗訴的情況下,法院判定後需要你自行結清欠款。
而執行還款的前提是你有能力還款,並且有明確的資產證明,比如法院通過核資查詢確認你名下有存款,有土地,有房產車輛投資,包括股權股票,那麼這個時候就會被執行要求還款,如果你拒不執行直到再次被起訴的時候,法院就會判定你是失信執行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老賴,然後開始啟動對應的各種限制。
具體的政策出處及細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執行的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法釋》規定:只有具備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債務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單及失信執行的名單。
所以如果只是不良徵信,並且自己不存在有能力而不償還債務的情況,幾乎是不可能被判定為失信失信人的。
那如果自己名下有房產,會不會就被執行呢?
小魚哥補充說明一下,這個也是不一定的,規定也說明了: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生活用品生活費用,或者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在執行範圍之內。也就是說如果當前自己的房子是生活必須的自住房,即使自己敗訴了,法院也是不會支持執行的,包括正常的生活費用,法院也不會支持凍結。
關於出行限制乘坐高鐵飛機
這裡小魚哥也做個說明:很多人以為成為失信人就是完全不能乘坐飛機,高鐵,出國旅遊住酒店等等,這是個很大的誤區!
國家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行為,明確規定了非生活和工作的必須消費,這裡小魚哥要強調一下,是非必需消費,正常消費是不會管的,失信執行人還是可以坐飛機坐高鐵,但有一個限制就是飛機的頭等艙不能坐了!高鐵和動車組的一人座和二人座也不能坐了,這些都是屬於高消費,而且是非必須消費,可以入住普通的酒店居住,但是帶星級的酒店規定是不能住的。
其實這些規定也很好理解,法律精神追求的是公平人道,怎麼可能會讓大家連基本的生活都不過了,然後去執行償還債務呢?這個是不現實的!
關於失信執行人孩子上學的問題
小魚哥引用一個會議紀要,是國家最高法院針對記者提出的失信執行人孩子讀書的問題,最高法院作出的全程回答,大家看一下,感興趣的自己可以搜索查閱。
以下內容摘引自:2019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關於 攻堅 基本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 答 中外記者提問。/記者會--新聞發言人 劉貴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記者提問:
我們關注到在媒體報導中提到失信被執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學,我們想知道是否卻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謝謝。
With China dot org dot cn, it is reported that some kids of defaulters couldn't go to school. Is it really the case? Thank you。
劉貴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答記者問實錄:
我簡要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限制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信用懲戒措施,剛才兩位院長也都有所介紹,應該限制的措施非常多,我們說這個30多大類啊,100多小類。其中限制他上面高消費,我們說叫高收費的貴族學校,這是在限制之列。
所謂高收費的貴族學校,有兩個要點。
第一,他收費比一般的,我們正常的學校收費要高,這就屬於高消費了。
第二,被執行人來支付學校這筆費用,如果不是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的這些人支付的,當然也不在限制之列。
所以說我們不能把正常的義務教育和高學歷的教育,正常的這種上學都把它列為限制之列了,我也注意到啊應該是去年下半年有一個媒體,七八月份八九月份吧,在報導說一個南方的一個人這個家的孩子考上大學了,這個要限制他孩子上大學,後來他就交了錢了還了款了,這實際上是一個誤讀,誤導。
我們專門了解了一下這個情況,你不能濫用,那麼專門趕快調查了解這個情況,它實際情況是他父親被納入了失信名單,欠人20多萬塊錢,當時孩子考了大學。跟朋友聊天的時候說,喲,你得注意啊,弄不好你還限制你孩子上大學,你欠人錢沒還呢,這樣他就自己主動跑到法院把這20多萬給還了。
所以說不管是教育部門也好還是法院也好,都沒有對這種情況採取所謂的限制措施,所以說我們呢,一定要把握一個界限。
我還注意到一些境外的媒體還在說就搞株連,我們中國的司法是非常文明的,我們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文明的,不能搞錯誤解讀,嗯,請把握好政策界限,謝謝!
以上就是摘取的關於---2019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關於 攻堅 基本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 答 中外記者提問 中相關的實錄記載。
大家讀完後,是不是已經比較清楚的了解了一些具體規定了?小魚哥相信大部分普通人是不存在惡意出現債務不償還的,最多的群體都是目前生活和生意出現了問題,導致短暫陷入了經濟困境了。也沒有幾個人在全面負債之後還能夠進行高消費。
小魚哥總結
我們大多數朋友都是普通人,不管是生活還是出行,有幾個朋友坐飛機會坐頭等艙,坐高鐵會坐一等座,出門住酒店非五星級不入住,孩子上學必須去貴族學校?這不瘋了嗎?所以大多數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平頭老百姓,但求吃飽穿暖生活穩定即可。
所謂的限高消費跟自己精準的來說又有多少關係呢?
我們面對負債得先有一個清晰的判斷意識,清晰的認知思維,知道哪些會影響到自己,關聯到自己,哪些跟自己完全是沒有關係的,了解清楚就不會胡思亂想杞人憂天了!
那麼剩下來的,依然是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快速調整心態,好好工作生活,把家庭經營好,把事業重新做好,重新找回自信,提高自己的發展才是最正確的。
小魚哥強調一點,本期的內容分享,本意是想讓大家真正了解負責後的徵信情況和個人關聯政策,以及法律規定到的社會現實一些問題,只希望通過分享讓大家心態平復,處理好工作生活家庭關係,不因為負債了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後果。
但是如果有人因為誤讀小魚哥的觀點闡述,在目前已經出現信用卡或者網貸逾期的情況下,再去千方百計的尋求各種貸款,然後不做償還意圖逃避,真正的變成逃廢債的那一類人,那麼這兩種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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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愛講真話的小魚哥,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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