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老百姓心中,茅臺酒一直有「國酒」的美譽,優質的茅臺酒不但價值高,還有價無市,因為品質好,再加上稀有,茅臺酒一直是某些黨員幹部用以行賄受賄的重要手段。
特別是在茅臺產地貴州,茅臺幾乎成為收受賄賂的硬通貨。2019年初,貴州還出臺過地方法規條文,明令禁止領導幹部收受茅臺,然而,這個法規似乎並沒有起到「威懾」作用,2019年在貴州查處的利用茅臺以權謀私的案例有近400起。
據中國青年網12月16日報導,貴州貴安新區原公安局長高永昌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其所收非法財物近千萬元,光茅臺酒就有兩百多瓶。
高永昌是回族人,在貴州公安系統工作了30多年,2013年任貴安新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被查。
貴州紀委監委經過詳細審查後,在通報中指出,高永昌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無視國法,在工作崗位上拉幫結派,搞小團體,嚴重破壞了公安系統的政治生態環境。高永昌身為公安幹部,知法犯法,以身試法,在案發後不僅不主動交代錯誤,還對抗組織審查,隱瞞個人重大事項。
此外,高永昌還與多名女性大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職權非法從事經營活動,向其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款,以此牟利,並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高永昌在擔任貴安新區公安局長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升上提供便利,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幫助,非法索取和收受財物共計976萬餘元。
在高永昌非法收受的所有財物中,茅臺酒顯得耀眼,其堆放茅臺的地方更像是一個收藏茅臺的「展覽廳」,在其收受的兩百多瓶茅臺中,包含了飛天、定製茅臺等多種昂貴茅臺酒,總價值近50萬元。
2020年8月,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高永昌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高永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並處以罰金150萬元。
作為黨和國家的幹部,人民的公僕,高永昌長期無視組織紀律,罔顧國家法律,辜負黨和人民的重託,給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其最後下場當屬咎由自取。
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