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用腦,多喝六個核桃」相信這句廣告語,許多人從小聽到大,並且還為此買單過。
六個核桃可以說是知名度非常廣的核桃植物蛋白飲料,雖然說其品牌經營這麼多年冒出過不少「山寨」產品,例如:「七個核桃」、「八個核桃」,甚至「六個石磨核桃」等,但是六個核桃都維權成功了。
不過最近的一項六個核桃商標維權案中,案件發展卻並沒有如其所想的那樣,被起訴侵權的「養生核桃」被判不侵權?這是怎麼回事呢?
經營六個核桃的養元公司,發現奮鬥公司銷售的「養生核桃」和自己旗下的「六個核桃」商標及包裝相似,於是將其上訴至法庭。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養元公司是第13777350號、第13777351號、第16130852號商標的商標註冊人,並享有商標專用權。
被控侵權的奮鬥公司商品外包裝上的顯著位置,使用了與養元公司第13777350號、第13777351號註冊商標相似的不規則藍色圖形,中間鑲嵌的白色文字「養生核桃」與養元公司註冊商標的「六個核桃」文字排列相同。
除此之外其商品的手提袋設計樣式與養元公司第1613085號立體商標樣式、顏色近似。
被控侵權商品上使用的標識與養元公司「六個核桃」核桃乳商品包裝、顏色、立體圖形近似,且與養元公司產品系同種商品,侵害了養元公司的商標權。
經過當庭比對,被控侵權產品包裝與養元公司產品包裝相同,均為易拉罐、包裝箱和手提袋,被控侵權產品包裝上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與養元公司「六個核桃」核桃乳的裝潢相似,足以使一般消費者誤認為與養元公司產品存在特定聯繫。
養生核桃外包裝
六個核桃外包裝
福旺公司和奮鬥公司明顯存在攀附和利用養元公司商譽的主觀故意,其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侵權產品外包裝上雖然有「同德同惠」註冊商標標識,但該商標標識在手提袋的側面、包裝箱頂部、易拉罐上廣告語上的字體較小,不能起到商品的識別作用。
奮鬥公司的不侵權辯解不成立,不能對抗養元公司商標專用權。
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被訴商標使用情況來看,該標識中最具有識別性和顯著性的部分為文字部分,即「養生核桃」。
「養元核桃」和「六個核桃」進行對比,二者含義並不相同,在各自規範的使用情形下,並不構成相同或近似,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
因此,雖然被訴標識與「六個核桃」註冊商標在構圖、顏色組合及相關文字的字體、排列方式等方面相似。
但因雙方都具有顯著性,用以識別商品來源的主要部分文字內容並不相同或近似,奮鬥公司的被訴行為不構成對養元公司上述商標專用權的侵害。
奮鬥公司被訴手提袋雖然整體設計樣式、立體形狀、顏色租車布局與養元公司涉案第16130852立體商標相似。
但養元公司涉案立體商標的立體形狀,為手提袋的通常造型,並不具有顯著性,而雙方最具有顯著性、用以識別商品來源的主要部分分別為「養生核桃」與「六個核桃」。
基於同樣理由,該被訴標識與養元公司涉案立體註冊商標亦不相同或近似,不構成商標侵權。
這期的「六個核桃商標案」就講到這裡,酷小二會不定期更新更多商標方面的知識。
本文部分文字和圖片資料採集於網絡,僅供學習參考之用,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如果您有什麼疑問,可以評論或私信酷小二諮詢。
商標註冊、商標購買、商標轉讓、商標出售就找——酷小二商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