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大多數人都要經歷一段婚姻,有人說沒有經歷過婚姻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相信大多數人都同意這個觀點。但是由於婚後兩人經歷的不再是完美浪漫的愛情故事,而是柴米油鹽的現實。現代社會的夫妻往往因為一點小事,大吵大鬧,甚至最後鬧僵、離婚。而2018年婚姻法,關於戶口問題,離婚時女方要清楚這4點,避免吃虧!
1.戶口遷回原來戶籍地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問題是需要解決的一大難題,結婚時女方將戶口遷到了男方戶籍地。但是如果離婚後女方要將戶口遷回娘家(原來戶籍地),這可能就麻煩了。需要有一定面積的房產權才可以遷回,同時需要當地村委、戶籍辦理處等的層層審批
2.戶口留在當地
當然,如果女方不想將戶口遷回原來的戶籍地也是可以的,比如女方想繼續在當地發展,享受當地的戶籍紅利,可以在當地找工作,保留戶口。
3.獨立戶口
在離婚後,女方在和前夫戶口分開後,可以另立一個戶口,這樣的情況在法律意義上是和前夫分開的,但是是同一個地址。
4.孩子的戶口
除了女方自己本身的戶口在,孩子的戶口也是一大問題,在夫妻雙方的共同協商以及法院的判決後,如果孩子撫養權歸屬女方,則可以跟隨女方辦理戶口遷移。同時,如果孩子未成年,其戶口變遷手續由父母辦理;如果孩子已成年,可持本人身份證到戶籍辦理處自行辦理。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需要雙方共同維護經營,而且離婚對雙方的。影響都不好,對孩子的成長更不好,尤其是對於孩子未成年的情況。希望夫妻在離婚前都要三思而後行,不要錯失了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