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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被判賠償25萬+公開道歉!
10月20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在線公開開庭審理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當庭判決被告人呂某賠償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合計251895元,並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發布警示公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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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3倍+道歉!全國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判了
案情簡介2020年1月至2月,母嬰用品銷售商呂某利用他人購買口罩防疫的迫切心理,以每隻1.5-7元的價格通過網際網路向浙江杭州、紹興、江蘇等地銷售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者名稱且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兒童日常防護口罩,被不特定社會公眾購買用於疫情期間兒童防護,實際進入流通領域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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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3倍+道歉!全國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判了!
、江蘇等地銷售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者名稱且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兒童日常防護口罩,被不特定社會公眾購買用於疫情期間兒童防護,實際進入流通領域3.7萬餘只,涉及金額8.3萬餘元。;支付所銷售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口罩價款三倍的賠償金,共計251895元;並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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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宣判
來源:人民網-浙江頻道 人民網杭州10月20日電 (王蕭蕭、郭揚)今天上午,全國首例疫情期間售賣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在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開庭審理。2020年2月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兒童防護口罩市場需求巨大。母嬰用品銷售商呂某利用他人購買口罩防疫的迫切心理,從上家謝某處購得一批「三無」偽劣兒童口罩。以每隻口罩1.5元到7元不等的價格,通過微信向浙江、江蘇等地銷售。實際進入流通領域3.7萬餘只,涉及金額8.3萬餘元。經鑑定,呂某銷售的兒童口罩,實測過濾效率均不符合一般防護口罩的國家標準,更不具有病毒防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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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被判賠償25萬多,用於未成年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
10月20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在線公開開庭審理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兒童口罩公益訴訟案,當庭判決被告人呂某賠償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合計251895元,並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發布警示公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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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賣偽劣兒童口罩 被判二年二個月罰27萬
2020年8月4日下午,浙江杭州蕭山法院採取遠程視頻庭審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全省首例疫情期間售賣偽劣兒童口罩案,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7萬元。8月5日,杭州中院官方微信通報該案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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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山這起銷售偽劣兒童口罩案判了!被告要公開道歉,賠償公共利益損失25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呂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通過網際網路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偽劣兒童口罩的行為,侵害了公共衛生安全,危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權益,依法應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發布警示公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共利益損失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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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公開審理一起銷售「三無」偽劣口罩案
>疫情爆發、市場急需口罩等防護用品時,大量購進「三無」口罩,高價銷往全國多地,牟取非法利潤。2020年10月29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銷售偽劣產品案。經查證,涉案口罩除公安機關追回一次性使用口罩11個批次共計123730個,「3M」9001口罩811個,以及江西省樂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扣押1件外,均已無法追回,追回的口罩經抽樣鑑定均為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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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口罩牟利!瀋陽這三人判了
疫情期間口罩成了必不可少的防護利器但一些不法之徒為了牟利不惜頂風作案銷售假口罩最近,就有3名被告人因銷售偽劣產品罪被依法判決日前,瀋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對3名在疫情期間以不合格一次性醫用口罩冒充合格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予以銷售的康某、柳某某、劉某進行了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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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售賣27萬隻偽劣兒童口罩 男子被判二年二個月
涉案偽劣口罩。 蕭山法院 供圖 中新網杭州8月5日電(郭其鈺)記者5日從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獲悉,疫情嚴峻期間售賣27萬隻偽劣兒童防護口罩的被告人謝某某,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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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元公益訴訟賠償款這樣用……首例銷售偽劣兒童口罩民事公益訴訟案今日宣判
被告呂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通過網際網路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偽劣兒童口罩的行為,侵害了公共衛生安全,危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權益,依法應在全國性的新聞媒體上發布警示公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共利益損失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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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KN95口罩,男子獲刑15年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方帥 記者 王曉宇)連雲港贛榆男子朱某從小作坊大量收購不合格的 KN95 口罩後,通過二次加工再對外銷售。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連雲港贛榆區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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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銷售疫情期間售賣假口罩,受審!
10月2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售賣假口罩案。被告人黃某長期從事醫療器械銷售,得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市場急需口罩等防護用品後,認為可以乘機謀利,遂開始尋找口罩貨源,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爆發期間,為牟取非法利潤、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購進並銷售不具備相應使用性能的口罩多達27萬隻,經鑑定為不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已達34.2萬元,並且在明知部分購買人處於武漢市等疫情高發地區或購買目的係為醫院使用時仍予以銷售,後果嚴重,觸犯了刑法,故公訴機關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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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當庭宣判一起銷售偽劣口罩案
8月17日下午,高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口罩刑事案件,高淳區人民法院代院長黃德清獨任審判,高淳區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席晨出庭支持公訴。同年3月30日,王某向被告人李某提出購買1萬隻KN95口罩,被告人李某通過淘寶網購買了1萬隻普通防塵口罩,並對王某謊稱該批口罩系KN95口罩,以人民幣5.5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王某。上述口罩經抽樣檢驗為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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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賠償近兩千萬並公開賠禮道歉!
,並處罰金人民幣246萬元;王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王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三名被告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杜某某、王某某分別於判決生效三十日內支付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賠償款人民幣1228.56602萬元、538萬元,杜某某、王某某、王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向社會公眾刊發賠禮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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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賠償近兩千萬並公開賠禮道歉
、有害食品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杜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46萬元;王某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王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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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銷售問題口罩牟利,醴陵四人獲刑
8月31日,醴陵市首起涉疫情案件一審宣判,四被告人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人易某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四萬元;被告人徐某被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被告人蔣乙提供約10萬元資金與被告人蔣甲一同開車前往湖北購買口罩,被告人蔣甲、蔣乙明知購買的口罩系無合格證明、無中文標識,不能起到防護新冠肺炎作用的一次性普通口罩並將該情況告知了被告人易某、徐某。被告人易某與徐某合夥,易某負責聯絡進貨渠道,徐某通過微信群發布信息招攬買家負責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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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奶瓶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男子非法牟利14萬元獲刑一年三個月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黃迪)「我願意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朱某當庭表示。日前,朱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嘉定區人民檢察院同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當庭宣判,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扣押的偽劣產品予以沒收;在調解書生效三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同時朱某須公開涉案產品的銷售時間、銷售範圍等信息,提示消費者勿使用涉案偽劣產品,以消除危害。圖說:庭審現場 嘉定區檢察院供圖2018年下半年起,朱某在網絡二手平臺開設兩家母嬰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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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口罩達33萬個 一女子銷售偽劣產品獲刑
8月21日,由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丁某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在楊浦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丁某某因採購、銷售偽劣口罩達33萬個,被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當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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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口罩達33萬個!女子銷售偽劣產品獲刑
8月21日,由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丁某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在楊浦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承辦檢察官陳志鋆出庭支持公訴02辦理銷售偽劣口罩案期間涉案口罩對外銷售後仍有部分未能追回,不僅嚴重侵害諸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了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