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於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廈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為全球最美的大學校園之一。
廈門大學堅持開放辦學,積極參與多邊和全球性教育合作。目前,學校已與境外240多所高校籤署了校際合作協議。目前在校學生40000餘人,其中華僑港澳臺學歷生800餘人。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華僑港澳臺學生赴內地(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廈門大學電子學科具有悠久的歷史,是我國最早成立半導體學科的高校之一。1956年,廈門大學與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吉林大學等五所高校聯合創辦了我國第一個半導體專業,1986年起開始招收半導體物理與器件博士研究生。擁有電子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博士點、博士後流動站,電子信息專業型碩士點;擁有國家產教融合平臺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省部級工程中心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4個,堅持「頂天立地」的發展理念,既面向國家戰略需求與科學技術前沿,又立足於解決生產、生活中的科技問題;著力推進海西經濟區集成電路產業升級,帶動海峽西岸集成電路產業與人才聚集,為福建省和廈門市半導體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提供人才和技術支撐。
一、招生類別
我院四個招生單位:電子科學系、電子工程系、微電子與集成電路系、電磁聲學研究院均招自費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非全日制專業招生總人數須達5人及以上成立港澳臺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班;不滿5人則錄取為對應專業的全日制培養方式,按照廈門大學全日制博士生統一標準管理,並收取學費。
考生被錄取後,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
二、學制和學習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
學制 4年。最長學習年限8年,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三、學習費用和獎學金
1. 學費: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全程5.2萬元人民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全程3.9萬元人民幣。
2. 獎、助學金(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全日制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根據我校研究生獎助政策有關規定,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資助,相關標準參照我校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執行。此外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還可參加校內其他港澳臺學生專項獎學金及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評選。
3. 住宿費 (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能申請住宿)
①我校為正常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其他錄取類別的博士研究生,學校根據住宿資源情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協助安排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費用自理。
②被我院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區。
③博士研究生住宿為1-2人/間,住宿費為1200-2400元/人·學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標準為準)。學生宿舍一般配有衛生間、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宿舍園區提供資助洗衣機服務和免費開水供應,設施齊全,管理規範。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後另行通知。
四、學位
完成培養計劃,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博士學位證書
五、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擁護國家和平統一。
(四)身體健康。
(五)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獲得學士學位滿六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入學之日),或碩士結業,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條件:①進修過至少 5 門所報學科專業的碩士學位課程,且考試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②在有關學術期刊曾發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提供發表論文的摘要),或獲得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成果獎勵。
六、志願填報
考生只能填報廈門大學的一個博士專業。具體的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校招生辦網站公布的「廈門大學 2021年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zs.xmu.edu.cn )(我院招生單位為:電子科學系、電子工程系、微電子與集成電路系、電磁聲學研究院)。考生在報考階段不需要確定導師,錄取後由導師組負責指導培養。港澳臺研究生無招生計劃限制。
七、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為申請考核制,申請考核分為申請材料初審和覆審、面(筆)試考核兩個階段進行。
凡報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須按照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登錄廈門大學考試中心網站報名並支付報名費;第二、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
網址:http://bsbm.xmu.edu.cn
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校考試中心網頁的相關通知。
(2)報考費每人160元人民幣。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核,報考費均不予退還。
2.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完成後,請務必將報考材料於2021年1月20日前寄(送)達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郵編:361005,電話:+86-(0)592-2187199,封面註明:港澳臺博士申請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的《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含港澳臺)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籤名確認;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證書複印件(若無碩士畢業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證書複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須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
(3)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複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即可);
(4)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和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身份證件複印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考生持臺灣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6)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專家的推薦書;
(7)碩士學位論文或碩士學位論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數據的複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關外語水平能力證書複印件;
(9)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資格」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或學歷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方準予考試。持預畢業證明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最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請考生將上述申請考核材料按以上順序整理後一併寄來。申請者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不論錄取與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還。若在中國境內寄送材料,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以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
3.審核並確定考核名單
招生辦公室將對考生數據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審查者將轉送各院系進行資格覆審。各院系將組織本院專家導師組對考生的材料進行認真評審,確定入圍考核名單,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終審後確定通知入圍者參加考核。
八、複試內容與方式
進入考核名單的申請人學院將通知其參加綜合能力考核,考核包括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科研能力與素質、專業英語能力等,考核時間預計在2020年3月上旬。
1.資格複查
考生考核時須親自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檢查:
(1)身份證件原件: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如果以大專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即可)。
(3)碩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若無碩士畢業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證書複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須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
(4)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和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原件;
(6)同等學力考試還須按「報考資格」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7)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或學歷的考生,廈門大學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方準予考試。持預畢業證明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最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凡未進行資格複查或資格複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2.考核內容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結構和實際動手能力等;
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聽力、口語、閱讀、寫作能力;
綜合科研能力與素質考核:重點考察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的目的、科研興趣和態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重點考查考生以往科研成果,綜合評價考生的科學素養、個人品性、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等。
3.考核形式
考核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a.筆試部分:學院統一組織英語筆試,主要考察考生英語閱讀、寫作能力;同等學力考試考核須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
b.面試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學習動機、科研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考核學生的外語聽力、口語能力和專業外文閱讀水平等,綜合評價考生的思想素質、科學素養、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等,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其中考生以PPT報告時間15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於5人,且指派專門的秘書做錄音,筆錄、錄像等。主要內容包括:
知識背景:本科、碩士階段學習成績、知識結構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論文發表、獲獎等情況、科研潛力;
外語水平:聽力、口語及專業外語水平;
綜合能力:創新、表達、合作精神、身體心理狀況、特長、專家推薦意見等;
4.最終考核結果按專業知識(權重40%)、外語水平(權重30%,其中筆試部分佔15%、面試口試部分佔15% )和綜合素質(權重30%)三方面由專家組進行綜合打分(百分制)。
5.複試費:每人130元人民幣。
6. 體檢:請考生擬錄取後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複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擇優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考核的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結果可於 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辦網頁查詢。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下旬寄發給考生本人。
學生於9月中旬入學。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監督、資格複查和違規處理
1. 我校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監察部門的監督。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電話:0592-2180299。
2. 新生入學後,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3.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錄取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的,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十一、聯繫方式
1. 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我院網頁查詢。我院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信息。
2. 聯繫方式如下:
電話:+86-592- 2181859
Email:wangqingshuang@xmu.edu.cn;
十二、本簡章由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
(國家示範性微電子學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