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光探照燈照明設計程序基本上包括以下幾個階段:①概念設計階段:包括前期調研、了解需求等工作:②方案設計階段:包括確定照明標準、選擇照明方式、選擇照明產品、選擇控制方式等工作;③施工圖設計、設計實施、現場調試、備案記錄等階段。
一、概念設計
照明設計的目的是為空間提供所需要的燈光,為空間中某些特定位置提供對應的燈光,
以求獲得適用和舒適的環境。在進行照明設計時先要了解空間的規模和功能,了解它所需
要的光,也就是說,要根據光在空間中所起的作用來決定所要求的光的性質和數量。這些
工作稱之為「概念制定階段」。當概念制定之後,才能進入燈具布置的設計和詳細圖紙設計
階段。
由於需要把概念準確地傳達給有關人員,所以,要採用準確的詞彙和簡練的描述來表
達設計概念,用簡圖和燈光的形象圖等把光的效果歸納成視覺上能夠理解的形式表現出來。
下面對「概念制定階段」中所要進行的工作進行闡述。
1.前期調研
(1)了解空間的規模和功能
大多數照明設計的工作是同建築師和室內裝飾設計師共同完成的,所以我們在建築構
思和基本設計的早期階段就要積極參與配合。從接受照明設計委託開始,首先要聽取客戶
對照明空間的概要說明,客戶可以是建築師、建築設計事務所、住宅公司、住宅開發商等。
照明設計師要從平面圖、剖面圖、展開圖、家具配置圖等去理解建築和室內設計。
通過圖紙可以了解設計意圖,設計師要能夠把二維的平面圖形轉換為三維的立體圖像。
如果設計對象是現有空間的改造項目,還可以進行現場的實際體驗,如果是新建的項目,
則只有依靠圖紙來進行想像。
為了解讀圖紙內容,可以採用符號在圖紙上做記錄,同時還要進行假想空間的想像體驗,把那些認為是在空間構成中重要的牆面和採光窗的大小用筆記下來。對於樓梯和豎井,
則要考慮其剖面圖。對於樓板和牆壁,可以為其塗上淺的色彩,以利透現簡圖的辦法來輔助理解,然後再通過立面圖進行核對,並把在夜晚能夠透出燈光的開口部位用有色鉛筆塗上顏色。
完成了這些工作之後,就建立起了假想的空間,也就為照明設計提供了基礎。
(2)被照明對象周圍的環境調查
環境調查在照明設計中具有兩方面的意義:
第一,調查環境照明的現狀,可以用照度計測量照明數量。如果被照明對象位於城市
之中,那麼,霓虹燈、路燈以及周圍其他建築物的照明燈光都要考慮在內,需要在設計時
將它們綜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總體的效果。
第二,確定空間的規模。通過閱讀設計圖紙,把在頭腦中建立起來的空間邊想邊畫在
實際的被照場地前面,由此就可以確認其規模。這種結合實際場地進行照明設計的做法對
直覺有很大的影響。
此外,站在現場尋找靈感非常重要,如從圖紙上不容易理解空間的情況,就到相同情
況的建築單位,或者與客戶親自交流。到達現場後的第一印象對於決定設計的方向有非常
大的幫助。
2.了解需求
照明設計不同於一般的藝術創意設計,不能任由設計師的想法來隨意設置。照明的設
計實際上是一個應用的設計,我們需要利用先進的技術和豐富的產品,實現室內設計師、
建築設計師的創意,為最終用戶創造一個良好的光環境。所以,經過前期現場調研之後,
並不能立即開展設計工作,還需要對客戶的需求進行深入的了解,這樣才能做出一個合格
的照明設計。
首先要與室內設計師、建築設計師溝通,了解他們的想法,在燈光運用上要配合整體裝飾和建築的設計思路。一般情況下,不要輕易使用過激的設計,不要隨意選用特型的產品,以標新立異的技術作出一個突兀的感覺並不是設計的目的。照明的目標是令整個建築
空間形成完整、舒適的感覺。
其次,要儘可能與最終使用者進行交流,了解到使用者的習慣、思維,在燈光布置上
儘可能滿足最終使用者的需求。當然,並不是每個使用者都能明確表達出自己的需求,這
時,就需要我們設身處地為客戶思考,進而為客戶設定需求。例如,辦公室照明,要根據
辦公檔次、家具的排布、企業文化等推測出客戶的需求;商鋪照明,要為進入店鋪的顧客
多考慮需求,而不是僅僅從業主的角度去思考;戶外景觀照明,需求綜合考慮整體的城市
規劃,而不是僅僅站在委託方的角度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