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歷城區法院向當事人發放《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

2020-12-12 瀟湘晨報

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9日訊為促進當事人自覺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實現,歷城區法院創新工作機制,延伸訴訟職能,向負有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當事人發放《歷城區人民法院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督促義務人自動履行裁判義務。

歷城區人民法院《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

嚴格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每一名公民的責任。法律文書生效後,應當儘快履行,切勿拖延或拒絕。請試算以下四筆帳:

一是經濟帳。根據法律規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在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內容之外的執行費用、遲延履行金或者遲延履行利息等金錢損失。僅以遲延履行利息為例,是在文書中規定的正常利息之外,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再雙倍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此外還有執行費等,你算一算你要多拿多少錢?

二是名譽帳。進入執行階段,法院將立即發起線上查控、線下調查,符合條件的被執行人,還將被採取限制高消費,上失信名單(俗稱「老賴」名單),罰款、拘留等措施,情節嚴重涉嫌拒執罪的將被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法院還會向其他相關機構通報有關不履行義務的信息,還會通過各種媒體不間斷公布曝光失信信息,你可能還會被限制出境……。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屬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村居兩委工作人員、中共黨員、民主黨派等身份特殊人員的,法院還將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通報其不履行義務的信息,同時向紀委監察部門通報,由紀委監察人員對其進行約談,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調離崗位、停薪待崗甚至辭退。想像以下情景:你帶著孩子到電影院去看《哪吒》,結果片頭出現了你是「老賴」的「公益廣告」!你到外地準備住宿,酒店告訴你因為是「老賴」他們不接待!要出國旅遊,卻在出境時被攔下!提拔在即,卻被約談甚至被處分……。

三是工作生活帳。目前國家徵信系統越來越完善,很多機構單位在開展業務時都會看看對方的信用。不主動履行法律文書,在貸款、應聘、參軍、考公務員、開辦公司等事項上都會受限制,生意夥伴也會離你而去,甚至子女入學也會被拖累,至於不能坐高鐵、乘飛機、刷信用卡等更是不用再說了!

四是自由帳。對於拒不履行義務的人員,法院視情節會對其進行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你以為找不到你?錯了!近三年來,本院對超過五千人採取了拘傳拘留的措施,其中有很多人是被從車站、機場、酒店、景點甚至外出的路上被帶到法院的,還是不要抱僥倖心理了吧!

當前,全社會打擊拖延抗拒執行行為的辦法越來越多,所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絕不是空話,本院在此勸告每一名義務人,請儘快自動履行義務!既可以積極與對方和解自行履行,也可以通過法院帳戶過付款項。

歷城法院帳戶名稱: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

開戶行名稱:濟南市歷城區農行山大北路分理處

帳號:15-132601040002004(請務必寫明案號及當事人姓名以便於區分)

《歷城區人民法院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是在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後申請執行前,在確定的義務履行期限內由辦案人員向義務人發放,使當事人充分認識生效裁判文書的嚴肅性,明確不折不扣履行其確定的內容的必要性,不履行裁判文書應承擔的後果。旨在對義務人通過適時提醒、法律釋明、說服教育及後果警示等多種形式,督促義務人及時、主動完成給付義務,突出了司法的人性化和以人為本的理念,有效避免了因採取強硬手段而帶來的矛盾激化,保證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得到維護和法律尊嚴不受侵犯。

閃電新聞記者 寧佳 濟南報導

【來源:齊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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