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藥品網絡銷售行為的監督管理,完善網絡銷售藥品管理制度,規範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近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吉林省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方案》。
方案中都有哪些要求呢?中國吉林網進行了詳細了解!
《方案》要求,從即日起開展轄區內藥品網絡銷售企業(藥品生產、藥品批發、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等通過網絡銷售藥品的)登記工作;結合《藥品管理法》宣貫,對專項行動進行廣泛動員部署和政策宣傳,要求企業按照專項整治要求,主動開展自查、深入進行整改。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第三方平臺要按照有關法規要求,落實質量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嚴格自律。
《方案》明確,此次專項行動將採取「線上」收集線索和「線下」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對通過網絡銷售假藥、劣藥;未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資質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等10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根據國家藥監局通過國家藥品網絡交易監測系統移送的監測線索,在省局的組織協調下,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線索收集,依職責組織好調查處置工作。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可採取責任約談、公開曝光、關閉或屏蔽網站、行政處罰等懲戒措施。對於不予配合、拒絕和阻撓檢查的,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越明
【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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