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12 21:00:28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星
11月12日,《關於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對外發布,支持各級各類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通知》涵蓋企業自主確定評價範圍;企業自主設置職業技能等級;依託企業開發評價標準規範;企業自主運用評價方法;積極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評價等。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通知》最大的亮點就是「自主」。《通知》比較系統地明確了企業在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中的自主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隨著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一些新的職業也應運而生。今年3月,人社部與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聯合向社會發布了包括網約配送員、裝配式建築施工員等在內的16個新職業。一些企業也依據相關評價規範,開展新職業的技能評價。
圖片來源:新華社
今年7月,人社部明確提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時間表,並就退出目錄後續有關工作作出安排。
針對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後技能人才評價載體缺失等問題,人社部於2018年底啟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試點,2019年繼續擴大試點範圍,並逐步在全國推開。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得到了用人企業和廣大技能勞動者的普遍認同。因此,加快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等用人單位為主體、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解決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後技能人才評價載體缺失、評價工作急需跟進等問題,已具有較好的實踐基礎。
《通知》指出,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支持各級各類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發放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等用人單位為主體、以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評價制度。
《通知》明確,企業可結合生產經營主業,依據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和新發布的職業(工種),自主確定評價職業(工種)範圍。對職業分類大典未列入但企業生產經營中實際存在的技能崗位,可按照相鄰相近原則對應到職業分類大典內職業(工種)實施評價。
對此,上述負責人介紹,支持企業參與新職業開發工作,推動較為成熟的技能崗位納入國家職業分類體系。如石化企業將未列入職業分類大典的「鑽井地質工」,按大典中的「鑽井工」職業,結合實際崗位要求,對職工開展技能評價。有些企業參與了新職業徵集工作,將「裝配式建築施工員」申報確認為新職業,為新技能崗位職工提供了評價基礎。
如何確定評價標準規範?
《通知》指出,企業可根據相應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企業工種(崗位)特殊要求,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申報條件等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不低於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無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企業可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自主開發制定企業評價規範。支持較為成熟和影響較大的企業評價規範,按程序申報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稱,如有的平臺企業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開發了「網約配送員」「網際網路營銷師」等企業評價規範,據此對職工開展技能評價。
同時,《通知》明確,貫通企業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適應人才融合發展趨勢,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貫通機制,破除身份、學歷、資歷等障礙,搭建企業人才成長立交橋。落實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意見要求,逐步擴大貫通領域,能擴盡擴,能融盡融。
據了解,目前,部分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職業(工種)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專業對應參考目錄,推動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促進兩類人才深度融合。
此外,《通知》還提出,加強企業評價基礎能力建設,發揮已有職業技能鑑定技術優勢和組織優勢,依託設在企業的職業技能鑑定所站、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等組織開展評價工作。鼓勵備案企業申請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為其他中小企業和社會人員提供人才評價服務。深化產教融合、企校合作,支持企業為院校學生提供人才評價服務,引導院校科學合理設置專業和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