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我公司根據《坪壩營生態旅遊區大溪洞景點開發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並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生態影響類、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位於鹹豐縣坪壩營鎮張家坪村,對與大溪洞相接的1000m候家河兩側自然景點及大溪洞中水流、石鐘乳自然景色進行開發。項目佔地面積約12000m²,建進場道路1000m、遊步道1000m、遊客接待中心500m²、停車場1000m²,大溪洞自然洞深50m。工程實際總投資1200萬元,工程實際落實的環境保護投資約30萬元。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並對照設計及環評批覆內容,工程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階段主要變動情況為:①生活汙水經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後排入候家河,實際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附近居民用於施肥,不外排,已與當地村委會籤訂施肥協議,變動原因,廢水綜合利用,更好的保護地表水環境;② 遊客接待中心由本項目使用,實際與鹹豐縣坪壩營大溪洞漂流項目共同使用遊客接待中心,變動原因,兩個項目相鄰,且同屬於鹹豐三特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更加合理的利用公司資源;③接待中心建酒店及客房,項目實際未建酒店及客房,變動原因,充分利用當地資源,避免重複建設。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2017年10月20日,鹹豐縣環境保護局對《坪壩營生態旅遊區大溪洞景點開發項目環評報告表》進行了批覆(鹹環審【2017】27號),同意項目的建設。工程建設基本落實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覆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四、驗收調查結果
1、 生態影響調查
景區通過加強管理,控制遊客的行遊比,嚴禁隨意踩踏破壞植被,破壞地表生態;景區內嚴禁盜獵,嚴禁在河道內捕魚;在項目區附近山體處設置有防火警示牌,預防森林火災;定期對河道清障,禁止亂開濫挖,確保行洪暢通;嚴禁向河道內傾倒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汙水,採取以上生態保護措施後,生態環境影響小。
2、大氣影響調查
運營期大氣汙染物主要為進出車輛尾氣及揚塵、公共廁所惡臭。通過加強車輛管理,控制車速及怠速運轉,派專人打掃公共廁所及環境衛生,保持廁所及環境清潔,另外,停車場位於地面、地勢開闊,有利於尾氣的擴散,且附近植被覆蓋率高,少量廢氣很快得到淨化,根據恩施州環境監測站發布的《2018年恩施自治州環境質量狀況》(2019.1.25)類比分析可知,項目區環境空氣品質符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運營期廢氣對環境影響小。
3、水環境影響調查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遊客、職工生活汙水,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施肥。根據類比《鹹豐縣坪壩營大溪洞漂流項目》驗收監測結果可知,項目所處地表水環境質量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項目運營期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很小。
4、聲環境影響調查
運營期噪聲源主要來自進出車輛交通噪聲及遊客喧譁聲,採取車輛限速和禁鳴,遊客嚴禁大聲喧譁措施以減輕噪聲汙染。根據類比《鹹豐縣坪壩營大溪洞漂流項目》驗收監測結果顯示,項目區聲環境質量良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項目噪聲對環境影響小。
5、固體廢物調查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遊客、職工生活垃圾,在遊客、職工主要活動場所設置有分類垃圾桶,生活垃圾經集中收集後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及時清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對環境影響小。
五、待採取措施(補救措施)及建議
(1)安排一人接受環保培訓後負責項目運行期的環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管理檔案,提高環境管理質量。
(2)進一步加強進場道路綠化,美化環境。
(3)加強職工和遊客環境保護教育,重點做好景區內水生、陸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六、驗收結論
我公司基本落實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覆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環保設施已投入正常運行,採取的生態保護與汙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小,我公司認為本項目可以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項目公示期為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14日,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建設單位:鹹豐三特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鹹豐縣荊南路28號
聯繫人:範洪瑋
聯繫電話:15307265298
郵政編碼:445600
點擊下載:坪壩營生態旅遊區大溪洞景點開發項目驗收調查表2 .pdf